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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古佳雯 時間:2020-03-26 人氣:

文化部:所屬表演場館室內演出原則暫停或延期

(台灣TB新聞網/記者古佳雯)針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昨(25)日宣布,公眾集會活動「室內超過100人、室外超過500人」建議停辦,文化部考量藝文活動參與人數眾多,為免長時間近距離接觸,降低可能的傳播風險,針對文化部所屬機關(構)及行政法人之表演、展覽型場館提出因應原則。

文化部所屬機關(構)、行政法人表演型場館主辦、合辦及所屬劇團、樂團室內演出活動自即日起暫停;場館外租辦理之室內演出活動,觀眾人數超過100人以上,建議取消或延期;觀眾人數100人以下之演出,文化部瞭解其演出之困難,將請場館主動協助演出單位延後演出相關事宜,若決定延後或取消演出,場租將全額退回,並協助觀眾辦理全額退票。同時,因應暫停演出或延期,將視團隊需要,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協調場館提供表演廳或其他空間,讓團隊得以進行排練、訓練等利用。

若屬100人以下之室內演出活動仍規劃演出者、500人以下之戶外演出活動仍規劃演出者,必須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提供之6項風險評估指標進行評估,若經評估具有較高風險,建議應延期或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倘評估決定辦理,並應訂定防疫應變計畫,落實相關防疫準備與措施。

展覽型場館則應重新計算同一時段容留人數,展場內觀眾人數不得超過100人,且參與者之間需保持一公尺以上距離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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