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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古佳雯 時間:2020-09-25 人氣:

文化部嚴正譴責全華網不法作為 將協助藝術家透過司法對抗不義

(台灣TB新聞網/記者古佳雯)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及錦江堂基金會負責人林株楠自100年起,涉嫌利用文化部名義詐欺藝術家取得著作授權案,文化部24日召開聲明記者會,邀請受害藝術家、義務律師團代表、藝文公協會及國藝會代表等共同出席。由文化部長李永得提出四大聲明,並宣告將由文化部委請律師協助藝術家提出民事集體訴訟。另由新銳藝術家陳瑞鴻及前輩藝術家劉國松、吳炫三、杜忠誥等人訴說受害情形,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理事長蔡坤霖說明此案協助藝術家爭取權益過程,以及此案公益律師團的林信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林信和提供此案法律見解。

林株楠自100年起,唆使員工假借文建會/文化部名義,騙取藝術家在不知情下,於形同「賣身契」之各種版本同意書簽名,嚴重損害藝術家權益,並影響國內藝文生態發展。文化部自106年知悉案情即將全案依法移送檢調偵辦,義務律師團與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亦協助藝術家提告。經檢調單位積極偵辦,終於在去(108)年8月以詐欺罪嫌起訴林株楠等人,但至今尚有多位藝術家為此案官司及授權問題所擾,為捍衛藝術家權益,文化部長李永得提出四大聲明,嚴正譴責全華網公司及錦江堂基金會負責人林株楠不法作為,重申其所騙取之藝術家同意書應屬無效,呼籲檢調求請法院從速判決,嚴懲林株楠重大的詐欺刑責。

四大聲明為:一、全華網公司辦理「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電子書」、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出版「新銳藝術家專輯」,係申請文化部補助,非採購案或委辦案,雙方並無委任關係存在,且申請補助之內容未涉任何商業營利行為。

二、全華網公司、錦江堂及林株楠等人假借文建會/文化部名義或活動等不當方式取得之(藝術家著作財產權、永久專屬無償授權利用、永久專屬代理銷售權等)各種版本同意書,無論是否經檢察官搜索扣押,皆係侵權行為之產物,依智慧財產法院就劉國松案之確定判決,為未經藝術家同意之文件,契約關係不存在而自始無效。

三、文化部呼籲檢調求請法院從速判決,嚴懲林株楠重大之犯罪行為,文化部將配合檢調及法庭審理,使其惡行受到國法應有之制裁,避免其繼續逍遙法外,危害社會。

四、文化部呼籲可能被騙簽下此案不合理同意書之藝術家,主動向文化部通報窗口聯繫。文化部將持續提供法律協助,協助受害藝術家法律訴訟,透過司法途徑共同對抗不法。

部長李永得強調呼籲可能簽下此案不合理同意書的藝術家,務必完備法律程序,主動向文化部通報,保障自身權益。通報窗口:artslaw@moc.gov.tw,諮詢專線02-85126522(周一至周五 9:00-17:00)。

文化部長李永得針對全華網涉嫌不法合約無效一案提出四大聲明

▲文化部長李永得針對全華網涉嫌不法合約無效一案提出四大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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