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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17-03-22 人氣:

《文創漫談之76》警察角色轉型與國民文化素養

(全民專欄/陳天授)日前有位內閣閣員因到台北轉運站的超商購買東西時,遭員警臨檢盤查,並要求出示證件,報上身分證字號。該閣員對此臨檢盤查行為,大表不滿之後,在臉書表示:「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對此,警察執法是否過當的議題?再度引發社會的討論。

我們都知道台灣的警察角色轉型,在1987年解嚴之後,已從早期戒嚴階段「以軍領警」的強調維護政權工具性角色,轉型為以法治為主的「警察專業性」、「行政中立性」,和「社區服務性」的角色。特別是2003年以《警察職權行使法》的取代《警察勤務條例》,詳細規範了警察於公共場所,得對人員查證其身分的權限。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此次事件發生的地點在台北轉運站,根據台北市保安大隊從去(2016)年5月至今(106年)3月,在該處查獲刑事案件近419件,是警察機關所指定的公共場所與治安熱點。保安大隊員警在此地點執行「車站安全維護工作」,在該公共場所巡邏,隨機請「穿拖鞋」的「可疑」民眾出示證件盤問,是完全合乎《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

本(3)月20日是一年一度的國際幸福日(World Happiness Day),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解決方案網絡(SDSN),發布《2017年全球幸福國家排名報告》,挪威為全世界最幸福的國家。西歐和北美國家普遍表現較好,美國和英國在名單上分別列第14和第19位,台灣排名從35名上升為33名。

如果從世界幸福指數報告以「主觀幸福感」(SWB)所包括以人均GDP衡量的經濟強度、社會保障、人均壽命、自由選擇的機會、慷慨程度,以及人們所認為的腐敗程度等因素,其所衡量幸福水平,判斷人們的幸福程度。

以此對照國民文化素養的內涵,台灣的排名應可列於155個被評比國家的前半段,那或許我們國家就不該會出現貴為閣員穿著「夾腳拖」,被員警盤查的憾事發生。

審視我們是一個已開發國家的生活水準,一個經過政黨再輪替的民主化國家,警民之間關係的相互尊重與互有尊嚴,應是現代國民具備的態度。如果不是出於權力的傲慢,就不會出現有「台灣是警察國家」或「台北是流氓城市」的言語,乃至於在一個閣員穿「夾腳拖」引發盤查議題之後,另有一個閣員再提出要將「夾腳拖」列為正式服裝的「高見」。

我們想想看,那不僅僅是閣員沒有格局而已,簡直就沒有國民文化素養的格調了。

陳天授老師

▲陳天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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