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隨筆之11》政府、人民與警察
(全民專欄/陳天授)近日以來,不管蔡英文總統出外視察或應邀參加任何活動,總是要面對抗議的民眾;不獨有偶,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到香港來,也同樣碰到有抗議的民眾,都可說是如影隨行地的出現在有政治人物的場合。
就以當前台灣政治人物的遭遇情況為例,凸顯了政府、人民與警察三者之間的微妙關係與變化。如果我們回溯日本統治台灣時期的警察,不論是1895年至1920年期間的中央集權警察法制,或是1920年至1937年期間的地方分權警察法制,乃至於1937年至1945年期間的暫時動員警察法制,台灣畢竟是日本的殖民地,實施的是徹底的警察政治,警察完全是政府統治人民的工具。
1945年台灣光復,政府、人民與警察的關係也產生了變化。我基本上將其區分為戒嚴時期以軍領警,與解嚴後專業領警的兩個時期。在戒嚴以軍領警時期蔣介石的執政階段,警察扮演的是為政府鞏固政權;到了蔣經國的執政階段,1977年發生「中壢事件」之後,蔣經國總統積極推動警政現代化和政治本土化政策,縱使後來還是發生了「美麗島事件」,但是警察的工具化角色已相對的逐漸被弱化了。
1987年台灣解嚴之後,李登輝總統的推動政治民主化,政府、人民與警察的關係,隨著人民意識的抬頭,警察職權更隨著軍警法制分立與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的建立,警察已逐漸脫離工具化功能,而強調扮演專業執法的角色。
承上述,這是台灣百年來的政府、人民與警察關係的發展與變遷,如今再加上台灣已經歷經兩次的政黨輪替,大家對於政府、人民與警察三者之間的關係也逐漸可以獲得釐清。
我們實在很不希望還會聽到有人說「警察是國民黨的」,正如現在蔡英文政府面對被抗爭的時候,我們同樣不希望聽到有人會說「警察是民進黨的」。現在台灣的警察既不是國民黨的,當然也不是民進黨的。現代台灣的警察已不是屬於任何政黨的,是屬於保護合法、取締非法的扮演專業性、中立性功能。
台灣已經進入民主化社會,大家也應該對政府、人民與警察之間關係有了新思維。以後人民有權利抗議政府的活動會經常出現,我們生活在現代的民主化社會,乃要將其視為天經地義、家常便飯的事,大家也可以習以為常。
現在台灣最迫切需要的政府、人民與警察關係,就是國人生活的守法觀念。大家如果具有現代公民的守法民主素養,我們的公民化社會,我們的人民也才有條件要將《人民集會遊行法》的人民集會遊行活動,從向警察單位提出申請的核准制改為報備制,這是我們當今在探討政府、人民與警察關係時,大家應該要更努力的目標。
▲陳天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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