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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17-11-29 人氣:

《生活隨筆之32》違章、違規與違建

(全民專欄/陳天授)這一星期來,兩岸非常類似都發生了公寓火災的不幸事件。先談發生於北京大興區新建村所發生造成19死8傷的大火,該區的新建村是所謂的「多合一」公寓,即工業、商業及住宅混合的用地。

公寓地下室為設有一大型的冷凍庫,正處於設備安裝調試階段。公寓地面除了開設餐飲、洗浴等商店之外,3樓則為出租房,共305間,租客達400人,暴露出「多合一」場所、工商雜院、髒亂環境、違章建築等公共安全的問題。

再說新北市中和違建出租套房公寓大火釀成9死2傷,該公寓是4、5樓合計違章隔建成28間套房的出租公寓,尤其5樓是頂樓加蓋的木造隔間,更助長火勢的快速蔓延,終致一發不可收拾的造成重大災難。

對照上述這兩起火災的發生,追根到底都與違章、違規與違建有關。北京大興區新建村的火災近日來已多所報導與討論,本文在此且按下不表,倒是新北市中和公寓的火災議題,雖然起因是有人縱火才造成的悲劇,但我們願從比較廣泛的住屋違建的問題,藉此機會加以深入檢討。

我們在台灣有過買房子經驗的消費者,尤其是買新蓋完成的,經常會碰的一個問題,就是建商在房子快蓋好,政府建管處等有關部門檢查通過後,建商通常會變更設計施工,將機房或陽台違章隔間,而建商又怕觸犯法則,都會希望購屋者能簽屬一張自己同意的施工同意書,這像是房屋市場的潛規則,但真正獲得暴利的是建商。

這種變更房屋設計的違章隔間,以不符合《住宅法》的居住水準的投機取巧方式,極容易發生房屋買賣糾紛和安全上的顧慮,而這種貪小便宜心態也導致許多房屋出租的出現違規情形,諸如大多數的房東出租都沒有契約公證、租金收入沒有報稅等違反管理規則的問題,凸顯《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的聊備一格。

另外,還有更嚴重的是頂樓加蓋,搶占巷道與防火巷的違建,儘管目前也已有相關建築法令規範,但是處處違建嚴重的現象依然存在,而且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

我們檢視新北市政府公布的違建數據,新北市在2007年以前,就有19萬戶。新北市工務局2015年共拆除8,248件違建;2016年拆除9,358件,今(2017)年截至9月已拆除1萬9,037件違建;違建過去每年平均以約7,000件速度增加,今(2017)年至11月為止則增加約3,000件,雖然拆的比增加的多,但累計至今仍有19萬2,000件的違建有待拆除。

至於,台北市違建數據亦不惶多讓,市長柯文哲指出,違建是歷史共業,但北市已知的違建有2萬多戶。2014年北市曾針對頂樓既存違建訂出「226專案」,隔年全改善完畢,不過之後類似案件又有208件,因此市府再定「208頂樓專案」,將會再排定順序,執行強制拆除作業。

目前老百姓對政府處理有關違章、違規與違建的執行進度,普遍是不滿意。當然老百姓首先自己應該要檢討的:當我們說別人的違章、違規與違建時,我們都會很厭惡、很生氣;但是當發生在我們自己的行為時,又會轉變成另一種心態,而將自己的違章、違規與違建合理化和合法化。

要有效的處理違章、違規與違建,主要關鍵還是在政府官員的決心和執行力的問題。我們也清楚要解決長年存在的違章、違規與違建問題,當然是困難重重,但也不能歸罪於歷史共業就可以怠惰的。

文明社會的建立,除了要人民生活和居住的品質提升之外,政府在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方法上也要提升。一個失能的政府絕不是我們現代人所期待的。

陳天授老師

▲陳天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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