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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18-03-07 人氣:

《政經論衡之3》中華民國憲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全民專欄/陳天授)近日來,有關憲政議題再度被炒熱起來,不只是中國民國憲法要不要制憲的議題,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要不要修憲的議題,兩岸都在過了這農曆年之後,同時出現了討論憲政的熱門話題。

首先是在今(2018)年2月28日由民視董事長郭倍宏籌組發起的「喜樂島聯盟」,在台北舉行記者會。會中不但有前總統李登輝親自出席、前總統陳水扁也錄影力挺,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雖未現身,但也透過預先錄影的方式向在場人士致意。

「喜樂島聯盟」計畫在4月7日號召萬人督促民進黨蔡政府、立法院修正新《公民投票法》,推動在明(2019)年4月6日舉行獨立公投,以透過全民公投的方式,來推動台灣正名制憲的目標。

其次是3月5日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在全國人大會議開幕式上,就中共憲法修正案的形成過程進行說明。他指出,憲法第三章「國家機構」第七十九條,國家主席、副主席刪除「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文字。

之所以要修改憲法中國家主席任職期限的有關規定,主要因為目前中共黨章對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黨中央軍委主席等,憲法對國家中央軍委主席都沒有任期的規定。因此,在憲法中,對於國家主席的任期,也不該限制,來加強與完善國家的領導體制。

對於這次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會議修憲的取消國家主席任期議題,想必會一如預期的獲得與會人員的順利通過,這也正凸顯當前中國大陸在維護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國家體制。

至於「喜樂島聯盟」計畫督促民進黨蔡政府、立法院修正新《公民投票法》,來推動明(2019)年4月6日的舉行獨立公投,是否能達成台灣正名制憲的目標,我想就不能過於樂觀的期待了。

回溯中華民國憲法自1946年12 月25 日經國民大會議決通過,1947年元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施行以來,正值國內戰亂連連,為了使行憲與戡亂並行兼顧,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經由修憲程序,在1948年議決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過去隨著國家情勢的發展,為謀求國家憲政體制的長遠發展,促進社會和諧進步,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經由修憲程序,在1991年4月議決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但因國家尚未統一,原有憲法條文仍有窒礙難行之處,為因應國家統一前的憲政運作,同時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至第十條,同年5月1日由總統公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

至於台灣解嚴後至現在,政府歷經1991年、1992年、1994年、1997年、1999年、2000年、2005年的七次修憲工作。從這麼密集修憲的過程中,也凸顯國家體制在憲政議題上的複雜性。

儘管現在的政府是由民進黨執政,在立法院的席次也是民進黨委員佔多數,但是「喜樂島聯盟」想要施壓蔡政府、立法院修正新《公民投票法》,來舉行獨立公投,達成公投入聯、正名制憲的目標。誠如前總統李登輝、前總統陳水扁自己所曾經說過的,期望在他們擔任總統任內要宣布台灣獨立是不可能的。

現在加上國內朝野嚴重對立,民意多元而分歧,能否匯成多數共識,通過修憲案,都已經困難重重了。何況當今兩岸關係的情勢更形複雜,「喜樂島聯盟」的未來「台灣獨立夢」,恐怕要更渺茫了。

陳天授(台北城市大學榮譽教授)

▲陳天授(台北城市大學榮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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