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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18-05-23 人氣:

《政經論衡之13》國家人權博物館與政治檔案法

(全民專欄/陳天授)今(2018)年5月20日是蔡英文總統就任的兩周年,遺憾的是我們並未見總統有發表國家發展的重大方針,不但對過去兩年的施政沒有省思,而且對未來兩年也沒有具體前瞻。但是我們卻見到本(5)月17日政府官員忙於參加其自稱有助於國家轉型正義的有兩項活動。

第一項活動是:蔡英文赴綠島,主持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揭牌儀式,並對人權館和國人表達兩點期許:第一點期許是應充分運用升格後的資源,強化人權教育能量,讓公務人員對人權有更堅定的認識,才不會犯下同樣的錯誤,這也是轉型正義的一環。第二點期許是應加強拓展國際交流,用人權做外交,彰顯我們是勇於反省歷史的國家。

賴清德則是前往新店,為國家人權博物館景美白色恐怖紀念園區揭牌,並指出,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立有三大意義,第一是向受難者致敬,受難者對抗威權的勇氣是何等勇敢。第二是打開心內的窗、走出自己路,戒嚴時期台灣人民的心靈禁錮,今後希望走出台灣社會和解之路。第三是政府站在第一線,來保護民主發展、保護自由與人權。

第二項活動是:行政院通過《政治檔案法》(草案),根據該草案,政治檔案於保密期限屆滿或解密條件成就時,自動解除機密;保密逾30年仍列機密等級者,除原移轉機關敘明有保密義務的法規依據外,視為解除機密。上述保密逾30年仍列機密等級政治檔案,未來仍訂有解密期限,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利益或對外關係的文件,最長50年解密,涉及第三人個人隱私及私人文書,則是最遲70年解密。

上述兩項活動,檢視蔡英文和賴清德講話的內容,都旨在強調政府扮演執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角色。根據《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條文明定,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威權統治時期相關人權檔案、史料、文物之典藏、研究、展示及教育推廣等業務;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經營管理業務;協助威權統治時期不義遺址的保存及活化;協助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的組織發展及國際交流;其他有關人權歷史及文化教育事項。

然而,該條文中對於威權統治的定義與範圍,侷限於國民黨政府統治期間,顯然極具政黨針對性。我們試問:為什麼不溯及日治時期或更早時期開始,也才能完整將慰安婦及原住民族等人權議題納入,否則只是凸顯執政民進黨對於人權定義太過狹隘與偏執,實無助於促進人權普世價值的建構,反而是在製造另一波的族群對立。

至於《政治檔案法》草案規定,政治檔案係指由政府機關、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所保管,自1945年8月15日起至1992年11月6日止,與228事件、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相關的檔案或各類紀錄及文件;已裁撤機關的檔案亦適用之。檔案當事人係指政治檔案中遭逮捕、調查、偵查、起訴、通緝、審判、執行之人。

然而,《政治檔案法》最受人爭議的是,該法最容易讓人認為係針對國民黨而來。所謂政黨附隨組織,應於本條例施行日起6個月內完成政治檔案的清查,若拒絕政治檔案的移交,得依據《促轉條例》處以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儘管民進黨政府再三強調該法係依據《促轉條例》的授權,是從有效管理國家檔案的角度思考與訂定,主要是在彰顯政治檔案收集運用的經常性長期工作。但我們仔細深入分析這次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揭牌,與政治檔案法的操作上,處處顯見民進黨政府的「此地無銀三百兩」,無非是要假借轉型正義的名義,來汙名中華民國和實際鬥倒國民黨。

如果政府是實施有助於國家發展的革新政策,我們當該樂於支持,只是令我們感慨的是,台灣既然已經實施民主政治,人民可以行使自主意志的選出心目中的政黨或是候選人,民進黨政府又何來「促進轉型正義」,這不是開民主的倒車嗎?如此只會徒增政黨之間的矛盾,更導致國家發展的內耗,而將人民推向痛苦的深淵!

陳天授(台北城市大學榮譽教授)

▲陳天授(台北城市大學榮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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