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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資深記者劉志成 時間:2018-11-08 人氣:

對民主選舉應有的做法!〈一)

(台灣TB新聞網/資深記者劉志成)國父創行三民主義最重一句:「建設之始,首在民生。」政府不僅遵照國父所囑循序而進,而且是努力猛進,成果是經濟繁榮、民生樂利;不僅民有民享,自豪自傲,且為國際人士讚是奇蹟的成就。

但若有問,民生主義主在乎「均」,現前的民有民享得其「均」否?可以答謂得其「均」了,不過只見諸在人民與人民間之彼此得其「均」。因之,上下得其「均」所導致民族主義之親和,見諸在政府與人民間極濃厚,彼此未得其均,在人民各姓氏,各行業間的親和乃尚稀澊。由於貪富之不均,而享受自懸殊。由於享受之懸殊,導發妒恨不平的心理,深為政通人和之政治作梗。這皆由於只知民生主義建設其利,而未於提防其帶來其弊。

未於防弊而只知興利之民生建設,其流弊影響民族之親和,可就民族主義之建設為救濟。其流弊妨害民權之行使,現目皆見,必須從民權主義之建設為救濟。原人民應有的謀生自衛,進身等權利,在憲法規定很清楚。

由於民間貧富懸殊,社會風行拜金,大資本呑食小資本不能謀生。財閥競選壓倒窮漢出頭,有紅包罪可化無,無紅包則莫須有,因而憲法所賦予謀生、進身、自衛等民權,都受到民生建設未盡善的妨害。良以建設民生主義時,而失諸兼顧民族主義的倫理與民權主義的民主等作用。此又可見先總統蔣公論三民主義本質之連環兼顧,道中庸而極髙明也。

標籤:全民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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