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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曾采瑄 時間:2019-03-04 人氣:

前司法副院長蘇永欽:兩岸司法互助執行 賴互相尊重

(台灣TB新聞網/曾采瑄)蔡政府上台後,兩岸官方交流管道中斷,但為維護兩岸人民權益、共同打擊犯罪活動,兩岸司法機關的交流與互助仍以「適當名義」進行中。

洪鈞培文教基金會於1月12日邀請司法院前副院長蘇永欽教授主講「兩岸司改‧全民效法」,談到「肯亞案」、「大馬案」等海外詐騙案相繼發生,喚起國內對於詐騙刑度的高度關注,大陸地區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就肯亞電信詐騙案的44名台籍被告判處重刑,法務部發出新聞稿表示理解,不過,法務部也對大陸主管機關不回覆多次提出合作偵辦跨境電信詐騙案的司法互助請求,表示十分遺憾。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執行多年已具成效,但「通緝犯緝捕遣返」及「罪犯接回」兩部分,我方請求與陸方完成人數的落差近年擴大。

由於跨國犯罪案件層出不窮,近年來國人在中國大陸人身自由受限制人數不少,且尚有陸方未主動通報台灣的相關資訊,在兩岸資訊不對稱情況下,即時且有效維護國人在中國大陸權益日趨重要。

兩岸曾共同處理跨境詐騙案,不過北京近年強力介入,把大批台嫌遣送中國大陸審判,讓情勢更為複雜。肯亞案直探國家主權的核心。搶人戰失利,引發民眾抨擊政府無能,但也有人認為,不需要動用國家資源搶救詐騙犯,甚至主張台嫌應在大陸接受重懲。

不少民眾也批評,台灣司法縱放嫌犯,詐騙犯乾脆送到對岸「關一關」,但事涉我國司法主權,外交法務單位當然不會鬆手。蘇永欽表示,他明白國人對詐騙嫌犯深惡痛絕,但是基於維護國家、政府的司法主權及司法管轄權,「非要這樣做不可」。

有關司法輕判的爭議,蘇永欽表示,跨國犯罪涉及海外證據取得困難,以及對岸搶走台嫌導至無法取得被害人筆錄、卷證不完整等問題,造成台灣法院「判不下去」,這是因為台灣司法審判遠比對岸嚴謹,事實上,從2014年起經3次修法後,我國的詐騙案刑度並不算輕,曾有詐騙犯被重判18年。

在調查取證方面,我方向陸方請求1121件,完成688件,達成率61%;陸方向我方情求590件,完成541件,達成率高達92%,數據顯示我方在實踐承諾上更加站得住腳,但大陸仍然是以不對等資訊與我方往來,以及「選擇性」遵守協議。

兩岸關係自開放以來時有震盪,從解決偷渡問題的金門協議到共同打擊犯罪及互助協議,就走了足足十九年,這一次肯亞案,至少已經違反了司法互助協議的人道探視原則,國台辦固然以感性訴求,希望台灣方面以受害人的角度同理心對待,卻不能不讓人憂慮往後類似案件發生的兩岸交涉,是否將出現難以預期的障礙。

前司法副院長蘇永欽:兩岸司法互助執行 賴互相尊重

▲前司法副院長蘇永欽:兩岸司法互助執行 賴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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