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TB新聞網
新聞首頁 > 全民專欄 > 【閱讀胡適筆記44】胡適反對修憲的6則新聞報導
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2-04-22 人氣:

【閱讀胡適筆記44】胡適反對修憲的6則新聞報導

(全民專欄/陳天授)我檢視1960年2月16日到3月27日,台灣報紙的報導胡適與有關國民大會召開會議的6則新聞。

第1則新聞報導:1960年2月16日《公論報》這則新聞報導的標題〈胡適之不滿陶希聖 夏濤聲責曲解憲法〉,文內容:胡適之先生於本月五日晚上,在行政院長陳誠官邸舉行的宴會上,曾提出三點詢問主人:一、國大三次會議的集會日期,距今僅餘兩週,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為什麼不提出來?二、我〔胡適語〕有一個「荒繆絕倫」的學生陶希聖,他說修改臨時條款不是修憲;三、如果減低國大代表的總額,國民大會將來可以隨時修憲,國民黨將何以應付?當時,在場的總統府祕書長張群立即加以辯論,張氏說:「你的學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一直保持緘默的王世杰先生,為緩和情勢,便另找話題說:「不修憲連任的問題也可以談談。」由此可見王氏的態度了。那天晚上,蔣夢麟先生也在座,胡先生因事先引告退,與會者繼續討論這個問題,直到午夜零時始散。

第2則新聞報導:1960年2月21日《公論報》這則新聞報導的標題〈胡適之婉拒任主席 雷震不出席開幕禮〉,文內容:目前,無黨無派的國大代表如胡適之與雷震等,他們對修憲與修改臨時條款的態度又如何呢?記者可以列舉近事兩則,加以說明。國民大會從明(二十二)日起,到二十五日止,在四天的預備會議中,主持會議的主席何應欽、王雲五、曾寶蓀、于斌等四人。其中獨係缺少胡適之先生,其原因何在。據說,這個問題的責任,不是發生在有關方面,而是胡先生婉拒認這個榮義的職務。換句話說,胡氏的消極態度,頗使當局感到「頭痛」。

第3則新聞報導:1960年3月14日《民族晚報》這則新聞報導的內容:今晨會議由胡適主席,胡適博士說這是他自開幕典禮以來第一次當主席,現在要請陳院長來做施政報告。他還特別解釋法令稱:國民大會在憲法上,組織法上雖都沒有明文可以聽施政報告,但是議事規則第五條上有可以請政府首長做施政報告的規定,所以現在由陳院長來報告。言畢,他首先鼓掌表示歡迎。

第4則新聞報導:1960年3月15日《徵信新聞報》〈嘹望台〉專欄的標題〔胡適之語重心長〕,文內容:胡適博士此次不競而當選國大主席團之後,僅在預備會議期間一度出席主席團會議,半月來緊張熱烈之大會場面,則並未與聞。昨日之登「主席台」尚為開會以來之第一次。雖然火熾場面既過,會議何人主持已不似上週間之重要;然而胡氏前曾表示其特別立場,故昨日初次登「台」,仍為眾所矚目。依照議程,昨晨大會節目係聽取政府報告暨質詢,主席之任務不過坐聆行政院長報告完畢後,依登記次序請欲「質詢」之代表上台發言而已。以胡氏之才能,主持此靜態會議自然綽有餘裕。據早日傳說,胡氏月前曾非正式表示其反對修訂臨時條款之立場,並聞曾擬在大會發言。後經各方婉言勸止,使作罷論。昨日開議時致詞,為其在在大會首次發言,雖未涉及已成定論之修憲問題,然輕描淡寫之下,對國大職權問題,仍有發人深省之處。胡博士宣告開會之後,首先指出,依據憲法第五十七條,行政院長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有提出質詢之權。繼又指出,依照國民大會組織法,國民大會並無德聽取政府施政報告之職權。最後乃稱,依據國民大會議事規則第五條:國民大會開會時,得聽取政府施政報告,檢討國是,並得提出質詢與建議。因之,湖氏以大會主席身分,宣布本次大會,係依照國大議事規則,聽取政府施政報告,並「得」提出質詢與建議。憲法第二十七條對國大職權,已有明文列舉,其中並無得聽取施政報告之規定。即在國民大會組織法中,亦不但無「得提出質詢」字樣,且未有「得聽取施政報告」一語,金國民大會之能聽取行政院長報告且提出「質詢」,惟一「準法律性」之依據,僅惟自行制定之議事規則而已。兩年前,行政院長援引憲法第五十七條,拒絕列席監察院會議,依監察法接受詢問,一時釀成政治風波,終導致政府改組。國大議事規則係依據國大組織法而制定之子法,而監察法則係立法院制定之法律,兩者相較,難免令人生今昔之感。當茲四大權力日益擴張之際,昨日胡氏之言,值得代表諸公三思。

第5則新聞報導:1960年3月20日《自立晚報》這則新聞報導的標題〈胡適珍重神聖票〉,文內容:胡適博士因心臟病,遵照醫生勸告,於昨(十九)日下午住進台大醫院接受檢查,由於時間的巧合,使人以為胡適博士係藉此避過國民大會第三次會議的總統、副總統選舉會。今晨胡適博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只是為了健康關係而就醫院檢查,假如明天可能檢查完畢,他提早出院,萬一需繼續留院檢查的話,他明天一定要前往國民大會場投票選舉總統!」

第6則新聞報導:1960年3月27日《自立晚報》這則新聞報導的標題〈最後要談胡適的心病〉,文內容:胡適之先生反對修憲,同時亦反對修改戡亂時期的臨時條款,因此他曾經表示過假若眾議難排除時,他將向大會發表反對意見並且要求列入紀錄後申請退席,可是大會開完了,卻未聽見他發言,相反地卻看到他因心臟病的突發,而在第一次選舉大會的前夕,住入台大醫院檢查,當時就曾引起滿城風雨,說他有規避投票之嫌,可是胡先生卻力疾前往大會投下了神聖的一票,因此有人奇怪胡先生的行徑,也許是關心的人多,所以也能以訛傳訛。據外間流言說:有關方面為了要胡先生在緊要關頭不要表示反對意見,曾拜會了胡先生的長公子胡祖望,並在九日的晚上,請祖望到南港去勸說胡先生,至於勸說內容是些甚麼?則傳言中未曾道及。我們也只有姑妄聽之了!

我們對照胡適當時的行事曆,胡適1959年7月赴美出席東西方哲學討論會;10月,回台北;11月,對外表示反對修憲和修改臨時條款。所以,隔(1960)年2月,國內對於胡適出席國大會議的是否投票支持蔣中正總統的連任,成為大家矚目的焦點。我特別將這段期間的這6則有關於胡適動態的報導,摘錄下來,以有助於對於胡適的了解與研究。(作者現任台北城市大學榮譽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