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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記者劉志成 時間:2015-06-03 人氣:

文化、創意、產業宜分開思考

(台灣TB新聞網)每年「文化創意產業」都要被批評修理一次,今年也不例外,只是這一次涉及比較來得深廣,原本被規畫為文化創意產業「樣板」的松菸和華山,也被打成「餐廳而已」,根本沒文化。但爭議點還在於:什麼是文化?什麼是創意?怎樣才叫產業?2009年當時副總統蕭萬長,舉辦「文化創意產業圓桌論壇」,對於哪些可以成為產業,哪些是無法成為產業,並如何區分,有深入探討。

坦然說,不是什麼文化都可以變成產業,量產定價出售,文化與思想本身即是無價,古代孔子活著的時候,空有思想,沒人買帳,四處流浪教書,但思想影響後世,數百年後,孔子的思想成為主流、科舉考試的依據,教育界立即當它是搖錢樹。

要細數中國的文化產業最大者,從古至今,莫過於孔孟儒家,然而思想無價,有價的是科學、教學、印刷與考試出版業者,這才是產業,現在叫做教科書產業。

此外,藝術創作也無價,畫作無法量產,梵谷一生賣不出畫,但他死後的畫作卻變成博物館,變成一個產業,這就是說,創作無法量產,不能成為產業,但博物館可以,展覽產業可以。而在影視、流行音樂、會展、新聞、體育、廣告等各方面,早已形成產業規模者,就不需要特別去補助,只要營造好政策與環境即可。

因此,一定要先區分出可以做產業與無法做產業的,可以做產業的,政府需要做的,是制訂好基本大法,訂好政策,營造良善的創作環境與市場,讓有意參與產業者,在融資、場地取得、活動展覽等各方面都方便,就夠了。

至於無法產業化的,如文學創作、劇場、戲曲等,原本已存在文化補助,就維持應有的補助,而同時為鼓勵創作活力,應有一定比例的補助給予創作者,其原因很簡單,所有的創意,必然來自對過去形式與理念、主流價值、舊有思維的叛逆,這樣才有創新。

但這樣的叛逆,古往今來,能成功者,百分不及一,不要說每個藝家天分不同,即使是藝術家本身,每一次的創作實驗,也不一定成功。允許失敗,坦然繼續創作,這就是創作的動力,而政府要做的,是給出應有的補助,讓熱血的創作者,有更多的機會,去做成功或失敗的實驗。

至於補助的比例,最好是三三制,三分之一給年輕的創作者,每個人的數目不必大,但給許多人,讓熱血創意有機會去實踐,在這其中,或許有百分之九十無法成功,但沒有關係,累積創作經驗比什麼都重要,剩下的十分之一有所成,那就很幸運了。

第二個三分之一的比例,或可補助這些創作者往上發展,讓它有機會成為中型的團體,或做更大型的創作,而他們或許會失敗,所以最後成功的必然只有極少數,這些極少數,便是能獨當一面,或者代表台灣去國際上表演。至於這些創作者能不能成為產業,就看藝術家的各種能力了,創作成功,經營失敗,也是有的,誰敢打包票呢?

此處不是想說明「文化創意產業」該如何,而是想說明,文化、創意、產業宜分開思考,不能只用一個概念,一路到底,文化有底蘊有傳承有創新,創意的本質在叛逆,做產業則可複製,成功行銷,三者不能等同起來。因此,一個創意能否成為產業,往往不在創意本身,而是更多其他的因素,須在生產、流通、展點上,要下許多苦功,一些看似成功的創意產業,哪一個不是靠長期的苦心經營,人脈的建立,才奮鬥有成?比傳統產業一點都沒有更輕鬆。

藝術創作本乎一心,絕無僥倖,至於產業成不成,是另一件事,這正如梵谷創作好不好,是一件事;能不能用他的作品做美術館,是另一件事;想清楚,文創產業才會比較容易走下去。

文化、創意、產業宜分開思考

▲文化、創意、產業宜分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