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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記者季從茂 時間:2015-05-05 人氣:

未即時通報腸病毒 桃園市衛生局重罰幼兒園

(台灣TB新聞網)桃園市衛生局於四月二十四日接獲民眾陳情桃園某幼兒園未通報腸病毒,當日立即派員前往稽查,查核結果顯示該幼兒園所內小班於四月十六日及四月二十一日各有一位小朋友被醫師診斷為腸病毒,園方雖於四月二十三日至104年四月二十九日辦理停課,但未依桃園市政府公告腸病毒防疫措施進行通報,已對該幼兒園裁罰處分新臺一萬五千元,並將該機構名稱公布於衛生局網站腸病毒專區。該幼兒園為桃園市今年第一例因幼童發生腸病毒感染事件未即時通報受裁罰的案件。

桃園市衛生局提醒,依桃園市三月三十日公告腸病毒防疫措施規定,若小學低年級(一、二年級)、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及托嬰中心,有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機構應於發現病童時起四十八小時內,通報至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如同1班級於1週內有2名以上病童,該班級應停課(托)七天。

桃園市衛生局監測發現,全國腸病毒急診就診情況呈現上升趨勢,桃園市104年第十六週急診就診率為3.37‰,較第15週2.21‰上升52.5%,衛生局呼籲幼教保育機構仍應加強腸病毒防疫措施,並落實通報及停課機制,防範腸病毒在校園內肆虐。

桃園市衛生局同時提醒,家中幼童如生病應在家中充分休息,出現「高燒不退」、「嘔吐」、「肢體無力」、「睡夢中抽搐」等腸病毒重症前兆時,應迅速送往桃園市腸病毒責任醫院(林口長庚醫院、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壢新醫院、敏盛綜合醫院、聖保祿醫院)就醫,以掌握治療黃金時間,獲得妥適治療。

未即時通報腸病毒 桃園市衛生局重罰幼兒園

▲未即時通報腸病毒 桃園市衛生局重罰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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