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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記者王佑生 時間:2014-04-11 人氣:

民間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可討論

民間版兩岸監督條例 王郁琦:可討論

(台灣商報新聞)行政院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表示,民間版的兩岸監督條例在強化公眾參與、衝擊影響評估、協議簽署後定期檢討的精神,未來審查時可討論。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會中由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報告「兩岸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簡介及相關版本之分析」。

媒體在記者會中提問,除了國家定位的憲法規定、行政、立法分立原則外,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和民間版是否有可妥協的地方?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表示,國家定位問題、權力分立原則,需根據憲法規定,希望在不產生憲政爭議之下來設計制度,未來審議過程中他認為民間版有幾個部分的精神可參酌。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認為,強化公眾參與、國會監督,但是又不侵害行政權這個部分,可以討論要怎麼處理;衝擊影響評估的精神,在簽署協議前應該周延評估;協議簽署後,協議執行狀況要定期檢討,這些行政部門都肯定。

王郁琦說,目前大概是朝這幾個方向,最後到底哪些可以納入,必須等後續進入實際討論後再決定。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行政院會把政院版送到立法院,希望照政院版通過,因為政院版務實、可行;其中與憲法有關的國家定位、權力分立絕對不能動。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補充表示,政院版也有規定,簽署前應召開公聽會,對公聽會要求是「應」而不是「得」,此外,在其他階段也可視情況召開公聽會,不論是不是利害關係人,任何想要參與的民眾都有機會在協商過程中表達意見,這在政院版的設計中都有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