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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新聞部 時間:2015-05-11 人氣:

經濟部工業局說明台北文創大樓進駐業者是否屬於數位內容產業

(台灣TB新聞網)近日,外界關注台灣大哥大公司、誠品生活松菸店進駐台北文創大樓議題,經濟部工業局特此說明。

茲為推動我國數位內容及創意生活產業發展,經濟部工業局係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所公告之「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辦理,其中「數位內容產業」定義為「指從事提供將圖像、文字、影像或語音等資料,運用資訊科技加以數位化,並整合運用之技術、產品或服務之行業。」

惟目前跨事業經營已屬現行公司活動常態,各公司不僅只從事文化創意產業一種經濟活動,因此在實質認定上仍應由執行單位依據前述規定,對於個案情形深入探討並加以判定。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曾於去年七月及十月函經濟部工業局,就有關台灣大哥大公司是否為數位內容產業之議題進行釐清,經濟部工業局除就前述法令規定與目前產業特性說明之外,並曾依據文化局提供之資料,表達該公司所從事之文創創作素材內容數位化平台、文創銷售/業務支援平台、文創行銷推廣平台等業務,函復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可將此類活動歸屬數位內容產業定義之事業活動範圍。

惟本案是否符合進駐資格,以及進駐單位之經濟活動是否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範之範圍中,經濟部工業局在相關函文中曾表達,應回歸台北市政府本於權責依實際情形認定。

經濟部工業局自92年即開始推動創意生活產業,該產業係指從事以創意整合生活產業之核心知識,提供具有深度體驗及高質美感之行業,如飲食文化體驗、生活教育體驗、自然生態體驗、流行時尚體驗、特定文物體驗、工藝文化體驗等行業。至103年已評選創意生活事業累計208家,例如天和鮮物、立川漁場等為本局評選通過業者。

誠品生活松菸店於一零二年五月向工業局申請創意生活產業評選之前已進駐台北文創大樓,臺北市政府並未來函洽詢,本局係因申請就場域內涵邀請專家委員評定,由於該文創商場為閱讀文化、結合工藝創作及藝術展演、台灣原創品牌的複合經營方式,符合創意生活事業高質美感與深度體驗的定義,故一零二年十月通過工業局評選,惟評審通過場域為誠品生活松菸店之地上三樓到地下二樓,其他場域如誠品行旅(旅館)、表演廳等皆非屬創意生活產業評選範圍。

經濟部工業局說明台北文創大樓進駐業者是否屬於數位內容產業

▲經濟部工業局說明台北文創大樓進駐業者是否屬於數位內容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