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受家暴6倍於男性 平均要7次才會向外求援
(台灣TB新聞網/記者張汶寧)日前新店地區發生一件先生因與太太為了到哪裡吃晚餐,一時口角衝動,竟憤而持刀刺殺一位無辜的路人。在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服務個案中,也曾有一位精神狀況不穩定,須靠藥物維持,但他又喜歡邊服藥邊喝酒,以致多次情緒失控下動手掐住太太的脖子,甚至要持刀威脅,太太最初選擇隱忍,最後逼不得已向113求助,才獲得安全和平靜的生活。
新北市政府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該名求助個案,剛結婚時與公婆同住,公婆尚能約制先生的衝動行為,但隨著孩子陸續出生,原住家環境不敷使用,夫妻倆遂帶著三個孩子一起在外租屋,兩人經常為了經濟和生活細節爭吵,太太為了維繫家庭,選擇隱忍,並期待先生改變,直到先生酒後懷疑太太因在外結交異性而持刀威脅,才徹底醒悟,在同事協助下撥打113保護專線,經由社工協助入住庇護所。
根據新北市家防中心統計,108年度婚姻暴力通報案件數為11,332件,其中女性受害人占9,651件(85.17%)、男性受害人則有1,681(14.83%),受暴女性幾乎是男性的6倍。
主任許芝綺表示,傳統觀念認為「夫妻之間是相欠債」、「嫁了人就像潑出去的水」,甚至娘家父母會擔心萬一女兒離了婚,會惹來閒言閒語,這些都是造成受暴婦女隱忍的因子;甚至有些婦女會以孩子為考量,或期待對方能改變,以致在婚暴過程中一再的容忍,平均要受暴7次,才會真正覺醒求援。
主任許芝綺說,現代觀念應該建立彼此尊重和「暴力零容忍」,不管男女在面對婚姻暴力時應該勇於求助,尤其是受害6倍於男性的女性,倘若社區民眾獲悉有婦女遭受家暴,希望發揮「雞婆」的精神,主動協助通報,撥打113專線,若遇有緊急狀況,可立即撥打110報警,以避免憾事發生。
▲新北市家防中心經常深入校園和社區宣導反家暴(新北市社會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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