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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記者陳奕澄 時間:2019-07-22 人氣:

投審會駁回「雙子星」案 南海發展:名為國安疑慮 實為犧牲國家利益

(台灣TB新聞網/記者陳奕澄)經濟部投審會日前以「南海馬頓團隊為外資」、「台北車站C1/D1開發案有國家安全之考量」駁回C1/D1開發案最優申請人南海馬頓團隊申設專案公司案,南海馬頓團隊深感遺憾,亦無法認同,決定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要求撤銷投審會駁回處分,以維護自身權益。南海馬頓團隊呼籲台北市政府體察當前詭譎政治氛圍及南海馬頓團隊所面臨不公不義的情況,在合法合規條件下,延續台北市政府在此次台北車站C1/D1開發案招標過程中的專業操守,維護台灣社會對依法施政的基礎期望,保持南海馬頓團隊的其最優申請人資格,以利C1/D1開發案合法合理進行,讓市府依法評選出的聯合開發最優專案得以繼續,為台灣經濟帶進活水、也為台北這座光榮城市注入新價值。

C1/D1案從開發、建設到營運,與國安議題毫無瓜葛

C1/D1開發案為大眾捷運系統聯合開發案,依《大眾捷運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規定,允許陸資、港資及外資參與投資,回顧台北市政府辦理C1/D1開發案招商,自2006年起至2015年間歷經的5次招標及這次第6次招標,其間不乏外國公司參與投標,但投審會及台北市政府對於C1/D1案從未提及存在國家安全考慮,台北市政府於此次甄選文件中,亦未依職責揭露有關國家安全的問題,使參與投標的投資人可以知悉。因為C1/D1案,不包括機場捷運的營運及管理,機場捷運具有獨立的動線,而聯合開發案性質類似於合建分屋,最終產權超過6成屬於公地主。南海馬頓團隊依甄選文件規定,要簽署營運管理契約,回租公地主房屋,並在市政府的監督下營運。細究C1/D1土地性質為特定專用區且比照第四種商業區辦理,建設性質亦只包括購物商場、辦公樓、旅館,全都並非可具備國家安全性質的建築物,亦非《要塞堡壘地帶法》具有國防安全之要塞堡壘。關於興建計畫須經都市設計審議、文化資產審議,並須委由經北市府核定的台灣營造廠商興建並委託大型專業營建管理公司管理C1/D1案。

投審會指認C1/D1案「位處首都重要交通樞紐範圍」事涉國安疑慮,但遍查國內相關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要塞堡壘地帶法》、《都市計畫法》、《大眾捷運法》、《鐵路法》等,C1/D1案並不符合前述法規所涉及的國安相關構成要件,投審會的判斷顯然無法規依據亦違背實際情況。

南海馬頓全程以外資身分參與,卻遭投審會違法駁回

南海馬頓團隊籌組專案公司的投資業別在形式上及實質上也是完全開放外資投資的行業,全無涉及投審會指稱的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且行政院制定及更新負面表列清單時,已參考相關法令及各主管機關意見,納入所有具國家安全敏感情形的投資業別,投審會依法自應尊重且遵守行政院對於何種投資業別具國家安全的認定。投審會擅自擴張外國人投資條例的授權內容,亦不尊重行政院及各事業主管機關的專業判斷,若投審會可僭越立法、擴張行政權限、無視各機關的專業分工,恐將造成市場封鎖及外資卻步的可能。

北市府是以南海馬頓團隊為外資的身分,完成資格標、規格標及價格標的審定。在資格審查中,針對申請人的外資身分已委託調查研究,嚴格審查南海的財務狀況、業務狀態、管理層結構等,最終認定南海團馬頓隊符合投資C1/D1開發案資格。

投審會以臆測代替法律,錯誤認定大陸影響力

南海馬頓團隊表示,法律定義投資者身分僅有本國人、陸資及外資三類,並無投審會所說的「易受大陸政策影響之外國人」,投審會認定南海是「易受大陸政策影響之外國人」,已構成超法規解釋。

投審會已認定認定南海馬頓團隊為外資投資人,卻以「南海發展母公司南海控股之註冊國家是中國大陸」、「大陸地區人民參與南海控股營運政策甚深」、「南海發展股權全部質押給中國大陸籍的中國數碼信息公司」,此等錯誤法律認知、非法律判斷標準、且非符合實際情況的主觀臆測予以駁回。

南海發展母公司南海控股是香港上市公司,註冊地為百慕達而非中國,南海控股與台灣市值前30大之上市公司一樣,大部分業務在大陸地區,員工多為大陸籍。以此為由認定南海控股不適合在台灣投資,等於阻斷所有台商返台投資的機會。

南海控股所知股東不少於9成為外資,執行委員會受董事會的指揮及控管,其無法違背董事會的意志自行決定營運策略。南海控股聘任各國籍專業經理人,在中國的業務一直有大陸、香港、台灣籍專業經理人任職,未來的台灣專案公司管理層都會以台灣籍人士擔任。

中國數碼信息公司是香港註冊的上市公司,是南海控股具控股地位的子公司,同樣是根據所知股東情況,超過90%為外資,為完全外資身份,絕非因為有「中國」兩字就是中資。

南海馬頓團隊強調,投審會雖曾多次要求南海補正或釋疑諸多事項,卻從未對駁回理由所提及的「疑慮」要求南海說明,即以突襲式做出駁回處分,除使南海在此開發案的權益遭受重大損害,亦被冠上「國安疑慮」的莫須有大帽,尊嚴名譽橫遭污衊。投審會在認事用法均有違誤,應撤銷原駁回處分。

爭議未決,北市府應展延簽約時程

由於投審會駁回南海馬頓專案公司申設的處分存在程序瑕疵、事實誤認等爭議,除了變相增加C1/D1案投資人須知所無之門檻與要件,亦與先前展延簽約時程的情況不同。南海馬頓團隊呼籲台北市政府,在相關爭訟程序未有定論前,應本於機關職權範圍之義務與依法行政原則,展延締約時程,避免最優申請人權益以及地主和全民利益遭致更重大且無法回復之侵害。

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其核心價值應包括法治,也就是政府各個部門必須「依法行政」,任何人都必須遵行法規,不應有任何例外。南海馬頓團隊期望此案回歸法律面,不受政治或其他悖離法律基礎的因素干擾,強烈呼籲有關單位依法審理,保障合法投資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繁榮經濟建設,增進全民福祉。

投審會駁回「雙子星」案 南海發展:名為國安疑慮 實為犧牲國家利益

▲投審會駁回「雙子星」案 南海發展:名為國安疑慮 實為犧牲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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