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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記者蕭景慧 時間:2013-12-12 人氣:

泉順食品遭撤銷糧商執照 還有八張別怕

泉順食品遭撤銷糧商執照 還有八張別怕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昨天宣布,撤銷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糧商執照,但還有山水米之名等八張執照可營運。

農糧署署長李蒼郎表示,經查泉順自施行新「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作業要點」迄今,計有「大地情長ㄟ米」、「山水長纖米」、「台九號國家標準一等米」及「山水鴨先知長糙米」等四件(四次)產品違規,已構成廢止糧商登記要件。

依法廢止違規小包裝米包袋上標示產製單位「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0500274號糧商登記,泉順自即日起必須停止經營食米的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輸入等業務,先前所產製的食米製品也必須立即下架回收。

由於有農民擔心配套若不足的話,泉順旗下契作農民的米將無處收購,或被其他糧商削價收購。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記者會召開前受訪,初步回應指出,此業者還有其他糧商執照,不會影響旗下農民稻米收購。

李蒼郎說,泉順等相關企業共計九張執照,取銷泉順一張,還有另外八張;例如另有山水米之名,擁有跟泉順所持糧商執照營運內容一樣的執照,包含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輸入等業務。

他還補充說,農糧署委託泉順原有經收苗栗縣苑裡鎮農民公糧稻穀區域,一零三年第一期作起調整由苑裡鎮農會經收,署方將協助苑裡鎮農會在該區域增設濕穀集運站,除加強服務農民外,並將輔導該農會增設乾燥設備,以擴大乾燥作業能量。

農民也可以自行送往民間乾燥中心烘乾濕稻穀後,直接繳交乾穀。

此外,李蒼郎說,查苗栗縣苑裡鎮有四個通過有機作物驗證的有機米產銷班與泉順有契作關係,此四班的有機米田間生產驗證資格,不受泉順遭廢止糧商登記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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