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TB新聞網
新聞首頁 > 頭版新聞 > 不加薪就罰錢 立法院有望修法
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新聞部silence 時間:2015-03-10 人氣:

不加薪就罰錢 立法院有望修法

對立委提案修正勞基法、工廠法部分條文,若企業有利潤卻未分享給勞工,將明定罰則,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樂觀其成。若修法通過,全台上市上櫃公司約300萬名勞工可望加薪。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排定討論「加薪四法修法」專案報告。

陳雄文表示,民國91年企業營業盈餘佔國內生產毛額30.69%,受僱人員報酬佔國內生產毛額54.2%;但101年企業營業盈餘提升至33.99%,受僱人員報酬卻下降至47.59%,可見企業的利潤並沒有合理分給勞工。

立委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29條、「工廠法」第40條部分,除維持公司或工廠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勞工應給予獎金或分配盈餘」的規定外,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也應提出具體「利潤分享計畫」,提出獎金或紅利分配分配方式,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並明定罰則規定。

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目前勞基法、工廠法雖已有宣示性規定,但針對立委提案仍樂觀其成,盼企業將利潤合理分配給勞工。

立委王育敏指出,全台約63萬家企業中,有約1700家是上市上櫃公司,其餘以中小企業為主,若利潤未分享增罰則,僅規範上市上櫃公司,仍有許多公司無法規範;另外上市上櫃公司的300萬名勞工,僅佔全體勞工約1/3,她會繼續提案希望涵蓋受惠勞工人數至少能達1/2。

勞動部長陳雄文

▲勞動部長陳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