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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孫曜樟 時間:2025-09-22 人氣:

新北市修法 擅自興建擋土牆將重罰併停開發

(台灣TB新聞網/記者孫曜樟)新北市府為遏止山坡地新違規擋土牆產生並促進合理使用與維護公共安全,自114年5月19日起修正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作業規定,未經合法申請核准擅自興建之擋土牆不得經相關技師簽證保留,若未拆除將得連續裁罰,併同暫停土地2年之開發申請。新北市境內有88%土地為山坡地且人口約400萬,開發需求高,市府基於公共安全考量加強執法,此次修法旨在防止違規行為擴大。

新北市府先前接獲民眾陳情,查獲瑞芳區一處山坡地未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先擬具水土保持申請書件送審並經核准施工,即擅自開挖整地施作擋土牆。市府對此開罰新台幣6萬元罰鍰及通知行為人限期拆除擋土牆,但因違規人不改善仍持續違規使用,市府共開罰5次,累計金額達新台幣87萬元。違規人擔心期限一到被再次裁罰30萬元罰鍰,故在期限內拆除擋土牆並完成裸露面植生覆蓋,市府定期派員追蹤加強巡視,目前未有二次動工之情事。

農業局表示,近年利用衛星影像變異點及空拍機等科技輔助,已查報多起山坡地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即使是已結案之案件,該局仍定期派員追蹤及巡視,以確保合规。山坡地違規開發依水土保持法最重可開罰新台幣30萬元罰鍰,屆期未改正則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如果違規致生水土流失,涉及刑責,最重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農業局呼籲民眾於山坡地開發前應先經申請核准後再進場施工,切勿心存僥倖。

新北市農業局諶錫輝局長也呼籲,為遏止山坡地違規開發持續擴大,針對大規模違規設置擋土牆案件,經多次連續裁罰及限期改善仍未依法改善者,第3次裁罰將併同暫停土地2年之開發申請,以避免違法行為持續擴大,展現市府執法公權力。民眾若有山坡地開發疑義,可於每周一、四上午9時至中午12時至農業局洽詢新北市水土保持服務團免費諮詢服務,或於新北市農業局官網線上預約水土保持諮詢,服務團技師將於駐點時間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此次修法與執法案例顯示新北市府強化山坡地管理之決心,但細節如具體違規案件數量或長期成效等資訊,在現有資料中未進一步提供,仍待後續觀察。市府強調旨在透過嚴格規定與科技執法,維護山坡地公共安全,並促進合理土地使用。

圖 /新北市府修法遏止山坡地新違規擋土牆產生,促進合理使用與維護公共安全。(農業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