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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資深記者劉志成 時間:2026-08-13 人氣:

強化校園安全三大支持 教育局115學年度推「校園法律顧問」每校8萬元 警政協處、專業支持同步到位

(台灣TB新聞網/資深記者劉志成)針對近期各界關切之校園安全、學生管教與教師保障議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台北市政府堅持以「維護全校師生安全、保障全體學生受教權、落實友善校園」為最高原則。面對高風險與特殊處遇事件,台北市跨局處結合行政、醫療、警政及法制資源,提供第一線教師最堅實的後盾,實現「有法可循、有援可求、有專業支援」的校園支持網絡。

推動校園法律顧問制度

教育局將於115學年度將首度推動「校園法律顧問制度」,預計投入2,000萬元,提供本市公立各級學校(含獨立幼兒園)每校8萬元經費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供各校教師遇案諮詢之用,以補足教師在行政調查初期之法律支援,做為第一線教師最堅實的後盾。

強化警政協處及即時應變

為提升重大校安事件第一時間處置效能,本局已建立「警察迅速入校」應變機制,明確區分緊急及一般案件。學校如研判現場具有立即危害生命、身體安全或重大危害風險,無須等待校內逐級行政程序,應立即撥打110或119,請警察或救援人員迅速入校協處,並同步通知校長及相關主管,立即啟動校園安全緊急應變機制;如非屬立即危害,但經評估有警力協助必要,則由學校聯繫窗口陳請校長評估後通知警方入校。透過「有立即危害就立即報警、警察迅速入校;無立即危害則由校警窗口快速聯繫」的雙軌機制,讓學校第一時間以人身安全為最高原則,避免因行政程序延誤處置時機,並兼顧學生權益及校園秩序。

支持學校以安全及受教權益為優先

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無效,學校可施予特殊管教措施,學生倘違規情節重大,顯已妨害現場活動,學校得將學生帶離現場;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時,得強制帶離現場,並尋求校外相關機構協助處理。為維護校園師生安全,台北市將持續透過跨局處與跨專業團隊,全力支持學校落實執行。

教育局重申,校園安全與學生受教權益同等重要,不讓第一線教師單打獨鬥。未來將持續整合法律顧問、警政協處及跨專業資源,建構堅實的支持網絡,讓教師有後盾、學生有支持、家長有正向溝通管道,共同維護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