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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新聞部 時間:2014-12-15 人氣:

美商RCA致癌案終於一審辯論

美商RCA致癌案終於一審辯論

(台灣TB新聞網)美商RCA約四十年前來台設廠,關廠後被爆出RCA致癌物嚴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前RCA員工因資遣四散,在民間團體協助下於十年前提出訴訟,RCA致癌案經多次纏訟後,明天終於要進入一審民事庭辯論決戰。

距離RCA致癌案爆發至今已邁入二十年,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副教授林宜平說,根據環保署一九九四年的調查,發現RCA桃園廠區鄰近民井的地下水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超標,而這兩種物質都是國際認定的致癌物;根據目前蒐集到的名單,已離職的RCA員工罹癌者逾千人,因此死亡者更達二百一十六人。

纏訟十幾年的美商RCA致癌工傷案,涉及千名勞工權益,今天將進入一審民事庭最後言詞辯論,昨天來自台大、陽明等多名學者專家出面呼籲社會須正視此議題。

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陳為祥說,2004年RCA致癌汙染受害者自救會共五百多名成員按鈴申告RCA、美國奇異、法國湯姆笙等公司,展開一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訴訟。

不過,陳為祥說,因為RCA致癌案資料遭焚毀、法律程序等問題,法院遲至二零零九年才首次傳喚被害人。他說,跨國公司有龐大的資源和資料,讓受害勞工背負這麼沉重的舉證責任,「顯然非常不合理」。

「這是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抗爭。」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陳為祥說,整個RCA致癌案牽涉時效、健康風險舉證和跨國集團等複雜因素,導致成立自救會就花了十年,打程序訴訟加上官司又花了十年,終於在明天要與被告進行正面攻防;他表示,跨國公司有龐大的資源和資料,讓原告負這麼重的舉證責任,在環境訴訟「顯然非常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