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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資深記者劉志成 時間:2026-04-28 人氣:

北市教育局嚴正重申!幼兒不當對待零容忍,委員會皆依法組成專業分權層層把關,從嚴從速調查並從重裁處,守護幼兒權益

(台灣TB新聞網/資深記者劉志成)針對議員質詢本市違法對待幼兒通報案件數與裁罰數之疑義,教育局特此澄清,議員所謂「查獲率」是錯誤指標,不能把裁罰件數比通報數高推論成沒有查獲;事實是通報成案後本來就常一案多罰,因此裁罰件數自然會比通報數高;另案件調查及認定程序皆依中央法規專業分權,調查委員及認定委員為不同成員,確保公正獨立,絕無角色混淆,教育局再次強調面對幼兒不當對待案件始終堅守零容忍態度,以從重、從嚴、從速的原則,嚴謹依法落實行政程序保障兒童權益。

一、嚴謹落實通報與審查機制:從嚴從速調查、從重裁罰

針對幼兒不當對待案件,均依教育部「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處理辦法」辦理,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行政程序,經審查小組決議受理後,即從嚴展開調查,針對查證屬實之案件,教育局依法從重裁罰,對象不僅限於直接行為人,亦會追究園長及負責人之管理責任。

台北市教育局近一步解釋,有關議員關注本市幼兒不當對待案件查獲率部份,案件通報數即是教育局掌握疑似案件總量,而裁罰數則是基於專業調查、認定後的行政裁處結果,相關案件通報並經查證屬實後,往往會產生數項裁罰,對象不僅限於行為人,亦會針對園長及負責人追究責任,教育局嚴謹看待所有通報案件,從嚴從速調查,秉持勿枉勿縱,確保每件違法行為皆受到應有處分,全力守護幼兒安全。

二、調查與認定委員專業分權:依法組成、確保專業公正

依據教育部訂定「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處理辦法」,規範地方政府需組成「認定委員會」,置委員15人至21人,任期2年,其委員組成包括主管機關代表、教保及兒福團體代表、教師、家長代表、學者專家、法律專家等等,地方政府如接獲通報案件,需交付審查小組審查,是否受理調查。

依調查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認定委員會委員中遴選5人組成審查小組,爰本局依前開規定選聘5名審查小組委員,其職責僅為案件初步審查,受理或不受理調查之決議後續仍須提送完整認定委員會確認,相關程序均有明確分工及監督機制,絕非外界所稱角色混淆或黑箱作業。

經過審查小組決議「受理調查」的案件,則由本局自中央「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學者專家人才庫」名單遴選專家學者擔任調查委員,其組成以3人或5人為原則。因此,調查小組成員與認定委員會為不同成員,依法皆獨立行調查權,確保案件處理專業、公正,兼顧幼兒學習權及教保相關人員之工作權益。

三、強化幼兒園稽查,遏止違規或不當管教案件

本局近年已持續提高幼兒園稽查頻率與強度,遏阻幼兒園違規或不當管教幼兒之機會,協助幼兒園提升園務管理品質,並同步導入社會情緒學習、正向管教、違法對待辨識與通報等專業研習資源,強化第一線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知能。倘接獲家長或園方通報疑似不當對待幼兒事件,本局均依前開辦法辦理審議、調查及認定程序,依法行政,並無所謂掩蓋通報或罔顧幼生權益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