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原住民社宅續約審查 公平分配資源受關注
(台灣TB新聞網/記者孫曜樟)新北市新店區中正及三峽區隆恩埔的原住民社會住宅,長期以來為當地原住民族提供承租機會,然而目前仍有109戶候租戶在等待社宅資源。為確保居住正義,新北市原住民局每兩年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承租戶的續租資格審查,以維護住宅資源的合理分配。
原民局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新北原民社宅的出租對象包括河海濱聚落的拆遷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該規定明確指出,原民住宅租賃契約的最長期限為兩年,自105年起算,合計不得超過六年,拆遷戶則可延長至12年。
新北市政府自82年起,與中央及地方共同出資,為減輕原住民族居住壓力,購置新店中正國宅丁區及興建三峽隆恩埔的就業短期安置住所,以安置溪園路、溪洲、小碧潭、南靖及三鶯橋下等聚落的族人,讓他們在都會區能夠專心工作,無需為居住問題而煩惱。目前,新店中正社宅已有46戶拆遷戶居住超過30年,而三峽隆恩埔社宅的11戶拆遷戶也已居住達15年以上。根據資料,該地區的租金從每月1300元至4000元不等,讓族人在低租金下得以穩定生活。
針對本市原民河海濱聚落的拆遷戶,自111年以來,原民局多次與住戶協商並說明承租規定,以維護社會住宅的核心價值及公平原則。然而,根據最近的續租資格審查,7戶拆遷戶(新店6戶、三峽1戶)未能通過,原因是未符合「新北市政府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中對財稅所得的限制。這些戶籍在北北基桃地區持有自有住宅,或每人月所得超過新北市最低生活費的兩倍(32800元)。
對於部分拆遷戶要求市府遵守承諾,提供長久居住地的訴求,原民局表示,在歷史資料檔案中未發現任何有關永久居住的承諾紀錄,並將竭力還原事實,以解決爭議。此外,針對未配合市府安遷計畫的三鶯及溪洲聚落,原民局強調,這兩個聚落的異地重建主要是因其位於行水區,為保障族人居住安全而制定的政策。
在有限的住宅資源下,原民局表示,除了保障承租戶的權益,還需優先考慮候租的原住民族弱勢戶的需求。原民局強調,社會住宅的目的是為了循環利用政府提供的住宅資源,並對所有有困難的承租戶展現最大的善意。若承租戶對審核標準有任何疑問或特殊狀況,原民局將樂意提供解說及轉介相關資源,期待以多元的協助措施緩解住戶的居住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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