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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孫曜樟 時間:2022-09-08 人氣:

窮毒蟲為解癮自宅種大麻 新北刑大逮人起出76盆毒株

(台灣TB新聞網/記者孫曜樟)31歲柳姓犯嫌染有吸食大麻惡習,為想用最少價格解癮,他竟異想天開的在淡水自宅中,從網路學習栽種大麻,但因經費有限所使用的生長燈比一般常用生長燈瓦數來得要少,導致大麻長成狀況較差,新北市刑大三隊幹員接獲線報追查,日前悄悄掩至柳嫌住處將他逮捕,並起出76盆大麻株、生長燈等栽種工具,警訊後將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請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調查,柳姓犯嫌染有毒癮是先從夜店購買大麻花並擷取大麻種子後,再上網搜尋種植大麻相關技術加以學習,並利用網購採買所需栽種工具,想要當起自耕農栽種大麻供自行吸食之用。但因柳男為了省錢,所使用的生長燈還比一般常用生長燈瓦數來得要少,導致大麻長成狀況都比較差。

新北市刑警大隊接獲線指稱有不法犯嫌在淡水區住宅大樓內栽種大麻,於是刑大即會同淡水分局、刑事警察局偵八大隊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查。

專案小組經多日埋伏、跟監掌柳嫌行蹤,日前見時機成熟,前往淡水將柳逮捕,現場並起出76盆大麻株、生長燈等贓證物,雖柳嫌供稱所裁種大麻都是供自己吸食,但現場所查扣的大麻多達76盆,已超出一般人自用的數量,因此,警方除懷疑柳男自行使用外,還對外販售牟取暴利,目前正在追查可能的流向。

警方表示,大麻為我國現有列管第二級毒品,施用大麻者,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栽種大麻為毒品者,不論為自用或他用,則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栽種大麻罪,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雖然現今已有其他部分國家開放醫用或娛樂大麻的情況,但同時也有訂定其條件規範,並非無條件的開放,呼籲國人仍應遵守法令,切勿以身試法。

柳姓犯嫌在家中自種大麻,遭新北市刑大幹員逮捕移送法辦。(記者孫曜樟攝)

警方在柳嫌家中起出76盆大麻株。(記者孫曜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