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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來源:台灣TB新聞網 作者:新聞部彥伶 時間:2016-05-13

雲林縣衛生局責令「世鴻藥業」食品下架回收

(台灣TB新聞網)雲林縣衛生局於105年3月7日及105年3月25日針對世鴻藥業有限公司分裝經銷之「幼添明葉黃素兒童咀嚼錠」葉黃素實際含量低於標示值乙案進行稽查,追查結果發現世鴻藥業有限公司涉嫌於分裝時擅自延長產品保存期限,案業於105年4月1日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45條處該公司新台幣8萬元罰鍰,復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責令下架回收「幼添明葉黃素兒童咀嚼錠」系列產品共2,465瓶(40顆裝)、5256盒(2顆裝)共計109,112顆。

因世鴻藥業有限公司經銷產品多為進口膠囊錠狀食品且品項眾多,衛生局遂將此案提報「雲林地區食品安全聯繫平台」,爰於5月11日再至世鴻藥業有限公司針對該公司經銷販售品項進行稽查,同步搜索該公司營業處所及相關嫌疑人住居所,總計封存涉嫌竄改效期及保存期限之食品共57項,約23萬顆並責令業者針對市售涉案產品下架回收。另抽驗該公司司雷霆膠囊、賽克亞敏諾、愛立晶明…等11項產品,確認是否有其他違規情事。

世鴻藥業有限公司涉嫌竄改有效日期,並打印虛偽不實之最新批號及效期,將3年之有效期限變更為4年致產品有逾效期之虞,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逾有效日期之食品,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販賣……規定,違者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復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產品應予以沒入銷毀。

雲林縣衛生局責令「世鴻藥業」食品下架回收

▲雲林縣衛生局責令「世鴻藥業」食品下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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