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同學無罪 還我公道 11/12大遊行
【TB新聞網】在那個年代,有多少的母親,為她們被囚禁在這裡的孩子,長夜哭泣」這是柏楊先生在綠島人權紀念館,所提寫的27個字。
「一清同學無罪,還給我們公道」 11月9日上午10點半在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 台大校友會館3樓A室舉行記者會. 由一清同學會代表林澄雄、集會遊行代理人更生主席吳軾子等數十位代表參加。
更生黨主席吳軾子(左)主持一清同學無罪 還我公道記者會
民國73年11月12日,台灣政府在美國的施壓下,為了江南命案,脅迫台灣政府進行非法的一清專案。未經法院准許,沒有拘票,濫肆逮數餘人,都以莫須有的的「叛罪名」侦辦他們,關押在警備部拘留室內。2-4個月後,所有叛亂罪犯,全部獲得不起訴處分,依法應該立刻全部釋放。但是,政府卻將他們全部轉送綠島,岩灣,泰原管訓處分。更太離譜的是,不但未經法院裁判,也不告知他們管訓期間到底多久?
這一些受害者,在管訓機關受盡了比德國納粹集中營更不人道的凌虐和身心折磨,每天身上帶著8公斤重,特制的腳鐐手銬踢正步・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終於爆發了震驚國內外的綠島,岩灣大暴動,造成數十人的傷亡。
一清專案受害者高喊一清同學無罪,還我公道。
每憶及當時的痛苦,迄今仍心有餘悸,受訪者渾身顫抖,哽咽不或許不是大家心目中的善良公民,稱我們沒有觸犯任也沒有經過合法的刑事訴訟程序,就以欽差要犯般的,將我法逮捕,並莫名其妙的將我們管訓2-4年不等)。
台灣號稱人權立國,政府強調轉型正義。這幾年,陸續平反了228事件,美麗島案件受害者的補償條例,回復名譽等。今天
這一群一清專案受害者站出來,為自己討回公理,要求補償的適當時機。為此, 一清專案受害者舉辦了這次的遊行,訴求: 一清同學無罪,還給我們公道。
除了要求回復名譽之外,並請立法院將提出的「一清專案受害者補償金條例」排入議程,早日通過本條例的立法,在有生之年,能夠看到沈冤得雪,並得到應有的補償。
「一清同學無罪」大遊行,將於11月12日下午2點在立法院樓門口集合,3點出發,到總統府遞交「陳情書」,請求政府「還我們公道」並請立法院完成「一清專案受害者補償金條例」立法程序。
11月12日下午2-3時,在台北市濟南路一段一號群賢 樓門口集合,下午3時出發,濟南路口左轉中山南路,到錦福門右轉凱達格蘭大道,在台北賓館門前,原路折返,原路返回立法院群賢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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