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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3-05-31 人氣:

〔安齋筆談45〕綜論戒嚴時期中華民國文藝政策(十三)

(全民專欄/陳天授)我們前述,台灣戒嚴體制時期文藝政策的兩個階段,戒嚴時期前階段指的是蔣介石主政,從1949年5月20日,國府宣布戒嚴,到1971年,國府喪失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的文藝政策階段(1949-1971),與戒嚴時期後階段指的是蔣經國主政,從1972年接任行政院長,到1987年7月宣布解嚴的文藝政策階段(1972-1987)。

在戒嚴時期前階段文藝政策實施之前的1945年至1949年間,台灣作家好不容易才剛從日治時期殖民體制中的追求思想解放出來。國府鑒於戰爭社會的混亂現象,和為推動「去日本化」的實施「再中國化」。溯自1946年1月,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政府開始實施〈台灣省漢奸總檢舉規則〉;4月,國語普及委員會正式成立;6月,更成立「台灣文化協進會」,其成立宗旨是要聯合文化教育之同志及團體,協助政府宣揚三民主義,傳播民主思想,改造台灣文化,推行國語國文。

「台灣文化協進會」的主要工作,便是官方能夠透過一個民間機構,使中國化的文化政策推行到廣大的知識份子之中,藉由發行《台灣文化》刊物,也不定期舉辦文化講座、座談會、音樂會、展覽會與國語推行,並加強台籍作家與外省作家合作,以便突破大陸與台灣之間語言和文化的隔閡,建設民主的台灣新文化和科學的新台灣。

陳儀政府為實施「去日本化」的「再中國化」政策,以肅清日治台灣殖民體制所留下來「同化主義」、「皇民化」等文化思想的遺毒,特別實施〈取締違禁圖書辦法八條〉:(一)讚揚「皇軍」事蹟;(二)鼓勵人民參加「大東亞」戰爭者;(三)報導佔領我國土地情形,以炫耀日本武功者;(四)宣揚「皇民化」奉公隊之運動者;(五)詆譭總理、總裁及我國國策者;(六)曲解「三民主義」者;(七)損害我國權益者;(八)宣傳犯罪方法妨礙治安者。來進行言論控制。

在這場「去日本化」、「再中國化」政策的國家認同與文化認同運動中,引發入獄的文化人除了楊逵(1906-1985)入獄百日之外,還包括捲入「鹿窟武裝基地事件」的呂赫若;曾經領導「台灣文藝聯盟」的張深切(1904-1965)與張星建(1905-1949)在「二二八事件」後長期亡命;《台灣文化》編輯蘇新,則偷渡逃亡到香港;小說家張文環逃至山中躲藏;王白淵則被指控知情不報,判刑入獄兩年;鹽分地帶詩人吳新榮遭到通緝,在自首之後受到監獄、審判,經過三個月後才獲釋;《民報》發行人林茂生,和《人民導報》發行人王天燈都在事件中遭殺害。

另外,大陸來台的作家台靜農、黎烈文、梁實秋等作家也因為受到戒嚴體制文藝政策的影響,大部分傾向留在學校教書,尤其不想再發表有關於左翼思想的文字。這其中還包括曾任行政長官公署編譯館館長的許壽裳,他雖於其任內負有編輯各種教科書,致力於使台灣同胞了解祖國的文化、主義、國策、政令等知識任務,但不幸亦於1948年2月在擔任台大中文系系主任任內受害,真正原因仍有待進一步查證。還有編譯組主任李霽野,他選擇於1949年6月離開台灣,轉赴大陸南開大學外文系任教。

「二二八事件」後,又緊接著實施綏靖與清鄉的軍事鎮壓,民間社團被解散、報紙刊物又被查封,致使知識分子沉默下來,不但是造成省籍之間的裂痕,繼而又使台灣社會的文化傳承發生嚴重的斷層,縱使1948年至1949年曾經發生在外省作家與本省作家,處在不同政治文化背景下引發的「台灣文學論戰」,台灣社會再度陷入受到日本殖民的台灣人與來自祖國新文學的文化認同爭論。(參閱:拙作《台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六):人文主義與文化篇》,頁270-276,如附照片)。

1949年4月,台灣在爆發「四六事件」前,亦已有許多新文藝活動,如新生報「橋」副刊主編歌雷、作家楊逵等人的討論過方言文學問題;還有麥浪歌詠隊隊員台靜農之女台純懿、楊逵之子楊資崩當時都是小學生、藝術教授黃榮燦等人,以「祖國大合唱」、「黃河大合唱」為招牌曲目。

「四六事件」當天的楊逵被逮捕,係因1949年1月21日,在上海《大公報》發表了一份「和平宣言」,呼籲國共內戰不要席捲到台灣,要求當局應該實施地方自治,主張島上的文化工作者不分省籍團結起來,使台灣保持一塊淨土。楊逵後來因為此案被牽連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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