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TB新聞網
新聞首頁 > 綜合新聞 > 體育署公告113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名單 即日起受理捐贈至11月29日止 歡迎各界踴躍響應
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資深記者劉志成 時間:2024-01-05 人氣:

體育署公告113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名單 即日起受理捐贈至11月29日止 歡迎各界踴躍響應

(台灣TB新聞網/資深記者劉志成)為健全運動產業發展核心之職業運動發展,並推動相關業餘運動加速職業化進程及發展重點運動賽事,營利事業可透過教育部設置專戶,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之主辦單位,享有捐贈金額150%列為當年度費用之租稅優惠。本項措施去(112)年捐贈金額近10億元,共有34家受贈對象受惠,遍及棒球、籃球、足球、壘球、射箭、電競等運動項目。今(113)年邁入第3年執行,教育部體育署已公告113年度專戶可受贈名單,即日起採隨到隨審方式受理捐贈至11月29日止。

113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受贈對象名單,計有29件經核定公告,總計核定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已逾新台幣21億元。營利事業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止,可填具「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捐贈申請表,並參照所公告各受贈對象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提出捐贈申請,體育署於受理後將函復結果,以利營利事業進行捐贈。

營利事業獲得同意捐贈通知後,可於113年12月15日前持同意公文,並依同意之捐贈金額,以現金、票據交換或匯款方式,經由國庫經辦行,繳交至體育署營利事業捐贈303專戶。專戶接受捐贈後,將開立收據給捐贈的營利事業,以利其於明(114)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享有捐贈費用以150%列支之租稅優惠。

體育署表示,113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核定受贈完整名單及金額已公告於體育署官網專區(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7992),歡迎各界踴躍響應,達到有效擴增國內體育運動推展資源及蓬勃運動產業發展的政策目標。

圖 /中為教育部體育署洪志昌副署長、右2為運動產業及企劃組劉姿君組長、右1為張儒民科長、左2為競技運動組洪義筌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