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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3-29 人氣:

〔安齋三談59〕日治臺灣工業資本主義初期發展(二)

(全民專欄/陳天授)日治臺灣工業資本主義初期,雖然總督府及日本資本家採取激烈手段極力剷除臺灣本地企業勢力與外國洋行,但以臺灣人為主體投資的企業資本仍逐漸累積,不斷地增強了臺灣資本主義發展的自主性。

同樣在日本的殖民統治下,臺灣的本土商人較朝鮮的本土商人更有力量,在日治時期的朝鮮,日本商人滲入地方基層,但日治時期臺灣地方基層的本土中小商人較日本來臺的中小商人更有勢力。

臺灣當時的企業基本上還是屬於家族式組織結構,相較於16和17世紀法國上層的資產階級或士紳,他們的父輩或祖輩因經商致富,但到了他們這一代,已不再開設店鋪或商行,不再依靠買賣貨物的賤業維生,而是改以經營大片土地,展開從事於金融業,和捐錢以換得一官半職。日治臺灣家族企業的組織型態,由於大企業多為日人所掌控與經營,臺灣人所經營的企業尚多只限於比較小規模的手工業等。

溯自清末移民臺灣以來,較著名且比較有實力家族公司的企業其所經營項目,分別是經營米糖業的板橋林家,開採煤金礦的基隆顏家,專營樟腦的霧峰林家,從事貿易的高雄陳家,與鹿港的辜家等五大家族,當時臺灣企業發展仍只限於集中在這少數家族手中。

分析這五大家族的企業經營模式,除了勤勉、冒險的經營特質、擅於把握經營時機、特別重視教育,以及善盡社會責任外,最重要的是維持與日本和總督府之間的良好政商關係。臺灣企業的經營與生存發展,部份就是藉由透過日本資本的引進而壯大,並部分抵制臺灣本地資本的成長,終致弱化在政治上對抗關係而逐漸實現的。這與北美洲新大陸商人與其母國的資本家之間,存在著衝突和敵對態度是完全相同的處境。

整體而言,臺灣企業的逐漸形成與壯大,導致五大家族企業都曾被日本強迫合併或遭受日本支配的慘痛經驗。如霧峰林家的大東信託、辜顯榮的糖廠、林本源製糖會社、高雄陳家新興製糖等被日方合併;在基隆顏家的台陽礦業株式會社,其領導階層仍以日籍幹部居多,其企業組織結構凸顯與日本軍國資本主義和民間資本相結合,而獲取政經利益的寄生發展機會。

回溯日本資本主義企業的成長過程,當日本在1868年幕府時代結束,維新政府強迫武士擺脫封建時代的習慣。政府為了創造商機,賤賣了國營的工廠、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廢除行會與其他限制職業選擇的措施,並且強調資本主義市場競爭的精神,大肆宣揚賺錢絕對不違背神道和佛家思想,以及愛國行為。許多武士因此再造自己成為商人,他們往往拿著政府命令他們放棄兵役所發的補償金去籌組公司。

對照當時臺灣的公司組織情況。1912年,臺灣本地企業投資的公司只有34家,不及總和146家的5%,其中還包括接受總督府指導而設立的林本源製糖會社,及彰化與嘉義銀行。從資本額分析,如果將總額337.4萬圓,減去林本源製糖會社的115萬圓,及彰化與嘉義兩家銀行的47萬圓,剩下只有175.4萬圓為本地人自發性成立的公司。

1911-1912年,公司家數從58家急增到93家,增加率高達60%,但實收資本額僅從516萬增到635萬,只增加25%;合資公司從34家增加到41家,資本額卻從484.3萬圓減到224.8萬圓,減少率達50%以上。

公司家數亦出現停滯趨向,凸顯臺灣本地企業資本受到殖民政府官僚體下的強力介入,在市場競爭的無情打擊之下,不是被日本資本所吸納或兼併,就是只好暫時將其資本從企業的市場上退出。

日治以來臺灣資本主義企業資本的形成,根據辜顯榮企業集團投資概況、顏雲年企業集團投資概況、林獻堂企業集團投資概況、林本源企業集團投資概況 、陳中和企業集團投資概況等臺灣五大家族企業集團的資本結構和其發展變遷,以及針對日治時期日資、在臺日資與在地資本投資工業金額對照(1938-1941),凸顯鹿港辜家、基隆顏家、霧峰林家、板橋林家和高雄陳家等這五大家族所投資的企業集團,不但深受總督府與日系企業利益的制約,而且新設立的企業,也大多由日本人出資,臺灣本地企業出資金額與比率,除1938年外,皆未超過10%。

臺灣這五大家族實際上都很難掌控企業經營的自主性,但藉由與日本政府權力及日系在臺企業的利益共生,形成資本主義新的政商特權階級,卻可以保存了舊有地主的勢力,也在臺灣農工轉型的過程中扮演關鍵性角色。

這股力量不但影響總督府在臺灣的政經作為,甚至到了國民黨政府統治臺灣之後,這五大企業集團的政經勢力仍迅速與新的政權結合或調整,形成資本主義另一種型態的政府與產業之間的互動關係。

20世紀,資本主義的巨大企業與巨大銀行之間的關係,與19世紀有本質上的不同,其最主要表現在固定資本(設備資金)調度關係上形成新的資本關係,而形成這種新資本關係的實體資本,一般稱為金融資本(financial capital)。

日治臺灣時期資本主義發展,雖然大多數的資本主義國家都進行帝國主義的事業,但在英法資本帝國主義的強權歷史中,資本主義政府和殖民地人民之間不純粹是一種剝削關係;甚至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西方帝國主義政府對於殖民地的服務,帶給他們教育、行政體系、醫療和技術的基礎。客觀而論,部分帝國主義仍有它「殖民現代性」的特色。

反之,西方壟斷資本與落後國的支配階級相結合,落後國的商人和資本家深受封建積習感染,講求奢侈浪費而不從事資本累積,扼殺本國資本家的企業,使一個富於活力和競爭力的私人經濟部門無法建立。本國資產階級無法茁壯,就不能成為推動企業發展與工業化的主導力量。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日本和德國,其政府主導操控經濟去追求國家的最高利益,凸顯了國際強權的帝國資本主義本質。

承上論,1945年以前,臺灣早期產業資本結構的形成,凸顯臺灣工業資本主義企業的經營與發展,在資本的運用方面對於戰前臺灣農業資本的形成,歷經原住民的土地資本、荷治的荷蘭資本、東寧王國與大清帝國於1860年以前的中國大陸資本,和1860年以後的英美資本為主,以及1895-1945年,日治的日本資本階段。

整體而言,雖然臺灣工業資本主義初期發展,在企業資本的累積,大部分還是受制殖民政府宰制,和依賴外來的資本。但是從另層面思維,其對於臺灣本地企業資本的逐漸聚成,相當程度佐證了臺灣這階段「殖民現代性」產業發展,和其開放的在地化特質。

法華暨孔雀明王經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