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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首頁 > 全民專欄 > 〔安齋三談58〕日治臺灣工業資本主義初期發展(一)
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3-28 人氣:

〔安齋三談58〕日治臺灣工業資本主義初期發展(一)

(全民專欄/陳天授)日本軍國資本主義統治台灣後期,採取「工業臺灣農業南洋」的殖民政策。1925年,日本本國設立商工省,到了1943年的軍需省,到了1945年復出的商工省,再到1949年重組的通產省,一切的沿革都不是有計畫的改變,檢視通產省的諸多重要權限,都是政府各部門激烈鬥爭中無意間形成的。

臺灣資本主義發展一方面包含農業與工業的不均衡發展結構,另一方面又包含富於生產力的農業基礎,以及與農業相關的基礎設施。在工業發展方面,為配合日本軍國資本主義經濟利益,開發以食品工業為主的加工出口業。到了日治後期,臺灣產業的發展才轉而重視與軍備有關的工業規劃和開發。

1931年,在中國發生了九一八戰爭之後,臺灣的產業政策才有機會得以由「工業日本、農業臺灣」為主的產業政策,調整為以「工業臺灣、農業南洋」為主的臺灣資本主義工業初期發展。

當時臺灣資本主義工業發展,大部分皆屬與總督府相關的獨占企業,例如依據特別法創立的臺灣銀行及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林業及鐵路完全由政府資本獨占;鴉片、樟腦、菸葉、酒等專賣制度不但促成官營企業獨占市場,且依靠指定委託方式,授予民間資本獨占經營的特權。

臺灣工業和農業的不均衡發展,源於支配國對某些產品或原料的需要,或起於殖民主義者為營利目的而種植經濟作物,或兩者兼而有之。生產決策是由支配國市場需要和資本需要決定,而不是由殖民地內部的需要來做考量。大規模的生產糖和米所形成臺灣配合日本經濟需要的準單一作物耕作制,締造了日本有「糖業帝國主義」王國之稱。

日本軍國資本主義政策極欲改善外貿逆差,在臺灣大量發展甘蔗種植是最佳辦法,也最符合市場需要;加上與農業緊密關聯的工業,大多是把農產品加工成適合消費或儲存、運輸的產品。

除此而外,別的工業都沒有顯著增長的跡象。臺灣資本主義工業發展一直是要到被統治末期,開始有了鐵路網、公路和水力發電等三項成果之後,其特別對發展臺灣工業有幫助。

化學工業及金屬工業迅速在臺灣發展,得力於1934年日月潭發電所的第一期完工,和1937年的第二期完工。電力供應對煉油、醬油、肥料等化學與鍊鋁、機械等金屬工業的影響最大。

農、工產業結構的變動,工業產值的超越農業產值,顯示臺灣資本主發展已由農業轉型為工業,特別是軍需工業的發展。殖民政府透過合併各種企業,並充分運用印尼的鐵礬石、大陸東北的菱苦土礦、緬甸的砒化鎳、西伯利亞的礦砂鎳礦、越南鐵礦、菲律賓的雲母礦,以及日本八幡的鐵屑等海外資源來協助發展臺灣工業,以充分支援戰爭的需求,間接促進臺灣本土家族企業的形成與經貿發展的國際化。

臺灣工業資本主義初期的現代企業組織形成,在經營資金的來源,除了依靠早期已經稍具基礎土地墾殖的土地資本、農事經營的農業資本,及行郊交易的商業資本所累積的本地資本外,對於改良生產結構與提高生產力,在日治時期都有了顯著改變與進展。尤其是在確立貨幣金融制度的改革。

日本本土技術及商業資本的大量進入臺灣,導致臺灣工業資本主義發展成為日本軍國資本主義的附屬,一方面供給日本消費食料品,一方面為日本推銷工業品,促使臺灣企業經營者與總督府、日本資本家的利益結合,形塑成軍國資本主義政商結構的利益共同體。

日本政府為了維持臺灣成為其資本主義發展的附屬經濟區,以提昇米糖的生產量和輸出量,從中獲取利益。為達成臺灣資本主義發展日本化,總督府使用各種手段,除了極力防止臺灣金融產業的崛起之外,特別藉設立以臺灣銀行為中心的貨幣及金融制度,全力來保護、培育以日本本土資本為中心的企業。

鑒於臺灣與中國大陸貿易往來的熱絡,及外國洋行對市場的滲透,必須建立完善貨幣與金融制度,並將臺灣錯綜複雜的幣制與日本軍國資本主義的金融體系相結合。由於總督府本身參與投資和保證虧損,臺灣銀行遂成為政府掌控的一部分。

1927年春,臺灣銀行發生鈴木商店的不良貸款金融事件,導致臺灣銀行瀕臨破產。另外,1905年金圓券的流通,與1911年貨幣法的適用,使殖民地臺灣與日本軍國資本主義發展的同步,臺灣資本主義發展完全被置於金本位制度的支配與宰制下。

臺灣資本主義市場雖然部分地主是殖民經濟的受益者,但只要積累農業剩餘而想創辦工業或金融企業,就會發覺自身是差別待遇的受害者。1926年,由地主林獻堂發起創辦的大東信託公司,其股東完全是臺籍人士組成的臺灣金融企業,在經歷初創時期總督府無端的阻擾成立介入之後,該公司仍被視為支持民族運動的背後財力支援者,終究被迫停止營業。

1944年5月,臺灣總督府以《信託法》在臺灣實施,並因應戰時統制需要,開始籌畫將當時比較具規模的臺灣興業信託、大東信託與屏東信託合併,三家信託資本合計455萬圓,臺灣銀行等銀行再出資545萬圓,增資至1千萬圓,改名臺灣信託株式會社。

總督府只允許臺灣產業發展集中於三井物產、三菱商事、杉原產業及加藤商會等與政府關係密切的日本大資本家手中,對外貿易完全受日本軍國主義財閥控制。另外,日本明治維新,不管出兵臺灣或西南戰爭的時候,都必須用船輸送軍隊,造就航海業的發達,政府委任岩崎瀰太郎主持的三菱公司,就是在這時期成立和紮下經營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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