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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4-08 人氣:

〔安齋三談62〕國治臺灣工業資本主義中期發展(二)

(全民專欄/陳天授)戰後臺灣經濟資本主義發展的歷程,根據臺灣產業結構的變化,臺灣工業產值到了1963年已由28.1%超過農業產值的26.8%。1988年,服務業產值已由49.3%超過工業產值的45.7%。1988年以前,臺灣產業皆可稱之為工業發展時期。

檢視戰後台灣資本主義發展,政府強力主導經濟發展模式被稱之為「家父長式」(paternalism)工業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我們概略可將其分為發展民生消費性工業階段(1945-1953)、發展勞力密集輕工業進口替代階段(1953-1960)、發展勞力密集輕工業出口擴張階段(1961-1970)、發展重化工業進口替代階段(1970-1980)與發展高科技技術密集工業時期(1981-1988)等五個階段分析。

壹、發展消費性民生工業階段(1945-1953):戰後復員工作受到資金缺乏與工人罷工,生產成本不斷提高,導致貿易出口減少,外匯短缺。同時,物價膨脹的影響,使得工業生產無法按計劃達成目標。

1947年下半年,大陸局勢惡化,幣制改革失敗,引起通貨膨脹,因法幣及金圓劵兌換新臺幣比率偏高,乃致使大量資金從大陸流向臺灣,臺幣隨之膨脹。臺灣經濟發展也受到大陸局勢的影響,不但發生通貨膨脹;再加上物價上漲受到大陸金圓券貶值的拖累。

政府遂以上海運來的200萬兩庫存黃金、白銀作為準備。1949年6月,頒布〈臺灣省幣制改革方案〉及〈臺灣省進出口貿易及匯兌金銀管理辦法〉,規定改用新台幣以取代舊台幣。發行新臺幣限額2億元,每新臺幣1元合舊臺幣4萬元,每5元新臺幣合1美元,並另設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每月末清點新臺幣發行數額及準備情形予以公告,臺灣的物價才受到控制而慢慢穩定下來。

政府依據〈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成立台灣省接收委員會與日產處理委員會,將重要鐵公路運輸、電話電報通訊系統,及菸酒樟腦等專賣事業,併歸國營或省營,同時藉由銀行的公營與貿易的壟斷,控制臺灣較具規模的大企業及金融貿易等相關的發展。

臺灣在二次大戰期間由於受到盟軍的轟炸,經濟發展受到很大傷害。這樣的經濟情勢,一直延續到國民政府整個中國大陸的淪陷,蔣介石政權迫遷來臺灣,臺灣經濟發展才得以重新進入一個發展時期。經濟學家將1945年至1952年,視之為臺灣「戰後恢復期」。

貳、發展勞力密集工業進口替代階段(1953-1960):戰後臺灣農業增產的關鍵,是靠一場平和的社會及經濟革命。政府為先解決民生問題,遂採取「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策略。政府陸續採取三七五減租、土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等三個階段的策略完成土地改革工程,以增加農業生產,安定農村社會。

1953年,當政府積極推動耕者有其田策略時,為避免徵收與補償地價造成通貨膨脹,政府乃以七成實物土地債券及三成的四大公營企業(水泥、紙業、工礦、農林公司)的股份交付。這四大公營企業的開放民營,不但解決了土地改革地主的補償金問題,也促成臺灣傳統大地主從農業生產開始轉型企業經營。企業經營項目的類別,除了糖與肥料等重要輕工業產品之外,也加強對於水泥與紡織等勞力密集輕工業的經營。

在戰後的50年代,臺灣原可供外銷的農產品米、香蕉與鳳梨等,已因日本與大陸市場的流失而出口量大減,無法再為國家獲取外匯;在國內市場又由於為數眾多的大批軍民來自大陸,消費量增加,可供外銷的產品數量所剩不多。加上,剛萌芽的部份勞力密集產品,又受制於日貨的強勁競爭。政府決定採行進口替代策略,以自製非耐久性消費品代替進口貨,一方面對外可以節省外匯,另一方面對內又可以保護幼稚工業的發展。

當時政府外匯與貿易政策,是由行政院「外匯暨貿易審議委員會」(外貿會)主持,實際的外匯業務是由臺灣銀行獨家辦理。在臺銀之下,分別設立進口外匯初審小組及普通匯款初審小組,開始實施外匯管制,案需要的優先次序,以樽節寶貴的外匯支出。

對外貿易實際業務,則由政府授權中央信託局統籌辦理。如國防軍事採購、美國援華物資、臺糖糖類外銷、臺鹽銷日業務、省糧食局對日銷售食米換取日本化學肥料進口業務。這外匯暨貿易管制政策,終致爆發監察院糾舉中央信託局不法貸款高雄楊子木材公司的案件,乃至於擔任外貿會主委、兼中央銀行總裁徐柏園的牽涉「香蕉案」,影響外貿會組織的調整。外匯部份併入央行,成立外匯局;貿易部份併入經濟部,成立國貿局。

當時政府採取的經濟發展政策是既保護又鼓勵的雙軌並行方式,而進口替代策略的最直接措施就是由當時擔任外貿會主委的徐柏園決定採用複式匯率,在出口時用的是基本匯率,而進口時除基本匯率之外,還加上给匯證、防衛捐等,進口與出口的差別匯率,遂形成以變相徵收額外進口稅的方式,加重進口產品的成本,減少外國產品的進口,來保護國內產業,但見進口商將本求利,匯率一但提高,國內批發價及零售價格也會隨之提高。

政府曾有一度除了一般進口匯率之外,為配合僑資,還設計了一種投資觀光匯率:美金1元比新臺幣35元,以鼓勵外資來臺投資觀光。出口率也有兩種:1比18與1比24,至於哪一種貨品應用哪一種匯率,並沒有什麼固定的標準,反正當時出口都是糖、鹽等公營事業。這些匯率的差額最終雖然都繳到國庫,但是這種多元匯率不利於出口,也導致資源分配不當和許多不法行為。

同時,採用高關稅稅率與外匯分配等方式,管制消費性產品進口,確保進口替代產業的國內市場;而且,透過公營金融機構對若干進口替代業的優惠資金融通,來促進企業投資的成長與減低經營成本;並且透過提供原料,保障工廠線的穩定生產。

因受到政府保護的廠商獲利甚豐,常引起外界不滿。尹仲容提出外匯改革政策,多元匯率改為二元匯率,二元匯率改為一元匯率,最後終於在1960年7月,固定在美金1元比新臺幣40元的匯率。

政府更以「代紡代織」模式,解決資金及原料的難題扶植了國內棉紡織業發展。臺灣原本不產棉花,衣著向來仰賴進口,加上日本或低價傾銷,更使臺灣紡織業無法發展。政府有鑒於美援物資中有大量的棉花與棉紗,而大陸紡織業遷臺時亦帶來了不少機器,因此主張管制棉布、棉紗進口,以保護本國的紡織業。

「代紡代織」指的是政府批發美援的棉花、棉紗给業者,並支付業者一筆加工費,最後成品也由政府收購。加工費通常定得很高,以降低紡織業者風險,保障利潤。「代紡代織」政策剛實施時,因成品品質低劣,民眾多怨聲載道,但1953年當政府將「代紡代織」的保護政策取消,國內紡織業已能穩定成長了。

臺灣自1953年至1960年期間,經濟發展對美援的依賴,特別是對臺灣紡織工業的影響,雖然因為棉花的自美國進口,而有所幫助,可是臺灣肥料工業的發展,就沒有那麼幸運了。美國為了解決盟軍佔領下日本的缺糧與工業復建問題,1950年9月,透過盟軍總部的安排,要我國和日本簽定中日貿易協定,規定中華民國自日本進口肥料及其他工業產品,並出口米、糖及其他農產品,這協定透過每年的更新,使政府在1950至1965年間不得不將肥料進口稅固定於5%的管制措施,這是所有進口項目中稅率最低者。日本肥料的大量進口完全破壞政府原先的整建計劃。

1950年代,台灣發展的經濟政策,尹仲容贊成工業民營化,卻反對自由放任式的自由經濟。尹仲容認為,在落後國家,民間還沒有具經驗的人才和經濟力量,政府不宜放手讓民營企業隨意去做,應該由政府來統籌全局,從整體經濟利益著眼,決定某一個時期工業發展的方向與目標。

這種經濟計劃,並不同於共產集權國家的經濟計畫,因為在那些國家中,政府並不掌握生產工具,也未控制所有的經濟活動;政府的計畫只涉及工業的種類,而沒有牽涉到各類工業中的生產單位企業,這些單位企業仍有充分的活動自由。尹仲容曾稱這種經濟為「計畫式的自由經濟」。

從國家是否掌握「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產權標準來衡量,如國國家同時擁有生產工具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便是「統制經濟」;如果國家對於生產工具有所有權,但是沒有使用權,便是「市場社會主義」;如果是私人有所有權,而國家有控制權,便是「國家資本主義」;最後,如果私人同時擁有所有權和控制權,這就是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

李國鼎稱1950年代臺灣採行的是計畫性自由經濟制度,是以市場機能為基礎,但政府可視實際需要,另做必要而合理的干預。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不同,自由與計畫的相對成分會有所變異。其實臺灣經濟的自由化直到1980年代中期,也只能算是局部自由化。臺灣經濟政策已從戰後原先的「節制私人資本」的原則,逐漸轉化成「扶植民間企業」的方向。也就是「計劃經濟」逐漸轉變成「計畫性自由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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