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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4-09 人氣:

〔安齋三談63〕國治臺灣工業資本主義中期發展(三)

(全民專欄/陳天授)参、發展勞力密集工業出口擴張階段(1961-1970):與臺灣同時發展輕工業的許多第三世界國家,在推行進口替代策略一段時間,同樣會面臨國內市場飽和的壓力,政府明智地不是深化進口替代,而是改採出口擴張策略。

為擴展臺灣對外貿易,政府進行〈外匯貿易改革方案〉,確立匯率訂為40:1的單一匯率,並繼續簡化退稅手續及放寬退稅條件,同時放寬外銷低利貸款項目;推動〈加速經濟發展方案〉的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頒布〈獎勵投資條例〉,以減免租稅獎勵投資;通過〈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同時藉大幅稅捐減免,配合優秀而廉價勞動力,吸引僑外投資人來台投資。

1963年起,是臺灣有效推廣輸出的轉捩點,自此以後,臺灣已逐步擺脫對美元的依賴。1961年至1972年間,臺灣經濟結構的變化是工業成長率遠高於農業成長率,工業年成長率高達16.7%,而農業成長為4.7%;工業部門中,尤以製造業成長最速,年成長率高達18.5%,礦業為4.3%,公用事業為13.6%。

邢慕寰指出,1960年代初期以後持續呈現的高度出口繁榮,最主要的原因並不是國內產業結構真正有所改善,或其對外競爭能力真正有所增強,而是政府一直維持60年代初期所定的外匯匯率,使臺幣價值一直相對偏低,從而形成實質的外銷補貼。在這種情況之下,加上國內市場高築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終於導致央行外匯存底的快速累積,和因為收購出口外匯所引起貨幣供給的快速增加。

1950年代至1960年代之間,政府在行政院之下設有「力行小組」,由各部會首長組成,其任務就是「對匪經濟作戰」,其起源於蔣介石認為臺灣有必要透過香港對大陸進行經濟作戰。例如許多臺灣稻米銷往香港,袋子上面著名臺灣生產,可以達到國際宣傳效果。在香港設立臺灣商品陳列室,也可以宣揚臺灣經濟成果。還在臺灣成立了「臺港貿易公司」,又在香港成立「港臺貿易公司」,也就是當年臺灣在香港對大陸進行經濟戰的前哨。

肆、發展重化工業進口替代階段(1971-1980):政府為因應國際能源危機、國內通貨膨脹壓力,及解決經濟結構的問題,1974年開始推動〈穩定當前經濟措施〉,從穩定物價、健全財政,及限建措施等來帶動經濟持續發展。尤其,政府在逐步推動國家建設的同時,由於經濟的快速成長,許多基礎設施已不敷需求,形成經濟發展的瓶頸;而且工業發展所需的基本原料日增,能源亦感不足,只能大量依賴進口。十大建設主要項目是基礎建設與加強重化工業投資,包括核能電廠、六項交通建設、一貫作業煉鋼廠、中船高雄廠,及石油化學工業等。

推動十大建設具有資本主義凱因斯式政府的強烈生產性角色,不但帶動公、黨營事業投資,更彌補私經濟部門投資與有效需求的不足。同時,由公營部門投資所帶動基礎設施的健全化,更提供了有利於經濟發展的外部條件,大量吸引民間及外國廠商的投資,擴大有效需求,除有助臺灣重化工業發展之外,更因經由經濟層面的起死回生,連帶有促使政局穩定的效果。

同時,提高了70年代乃至於80年代臺灣經濟發展的自主性,相對地降低了對外依賴的程度。到了1976年臺灣輕、重工業比率,首度由重工業的50.8%超過輕工業的49.2%,臺灣多年來推動重工業要在工業結構中較重比率的目標終於達成。

1971年起,除了與進出口融資有關及進口機器設備之外資外,國際資本之流入仍受到嚴格的管制。1976年,爆發「啟達案」的金融弊案。政府嚴格規定銀行對單一企業及其關係企業放款,不得超過銀行存款總額的一定百分比,後來陸續演變這項限制就納入銀行法,以及禁止或限制銀行負責人三親等以內貸款、投資房地產及投資股票上限等規定。1979年,外匯市場成立,匯率改採管理式機動匯率制度。

1984年,臺北開辦境外金融業務,允許外匯銀行與非居住民從事新臺幣以外之所有外匯交易,但與居住民間之交易仍受到限制。1971年至1984年時期的金融自由化可稱為「管制外匯體制下的金融自由化」;1985年以後則為「金融自由化與國際化業務開拓期」。1987年,修正〈外匯管理條例〉,大幅放寬外匯管制。

同時,開放外國證劵業務投資國內證劵商,其股份可達40%,及外國人可參與我國證劵投資信託事業,股份可達49%;1989年銀行法修正,撤除對銀行存放款利率之管制,央行取消銀行間外匯交易的價格限制;1988年及1990年分別准許本國銀行成立信託部,及開放外國銀行在華辦理儲蓄存款與信託業務。臺灣的外匯市場,尤其是到了1991年已趨於平衡。

臺灣發展重化工業的同時,政府注意到中小企業是處於政經權力核心體系的邊陲,除完成〈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立法工作。1981年,正式成立中小企業處外,並積極展開對中小企業提供整體性輔導,以改善中小企業的經營體質,來提高競爭力,並協助中小企業轉型。

許多中小企業不但發展成大企業,更因應國內外環境的變遷,淘汰勞力密集的產業轉型為發展電子科技業等。政府選擇了產業關聯效果大,技術密集高,有廣大市場的紡織、石化、電子、鋼鐵及機械等五大工業,作為策略性的產業,以帶動整體工業的升級。

臺灣資本主義發展以來,不論農業、工商業或製造業,乃至於服務業的企業經營結構,都是以中小規模的方式為主,其中最大關鍵就是資本取得的問題。政府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特成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政府透過對中小企業的輔導,創造了許多就業機會,也達成社會安定、所得平均分配,及城鄉均衡發展的經濟和社會目標。

臺灣中小企業幾乎占企業整體結構中的97%以上,亦是臺灣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重要特色之ㄧ,其具有維持市場自由競爭的功能,藉由中小企業與大企業之間的互補作用,大企業不宜生產的零件,分配給垂直分工的中小企業來生產製造,充分發揮產業之間的互利共生結構。

伍、發展策略性技術密集工業階段(1981-1988):發展策略性高科技技術密集工業,是要在資本密集產業發展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1980年代,對臺灣工業資本主義經濟發展而言,實際上是一個過渡時期。

臺灣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目標時而模糊,時而矛盾,如在發展農業與工業之間、保護主義與競爭優勢之間、公營與民營企業之間、外國與國內資本之間、小型與大型企業之間,及在地化與國際化之間。

80年代以後,臺灣經濟受到高度成長衍生問題的影響,出現高額貿易出超,外匯存底快速累積增加,新台幣急劇升值,引進大量熱錢及貨幣供給額增加的壓力,造成股票飆漲、房地產價格暴升、工資不斷上漲,致使生產成本上升、競爭力逐漸減退,投資環境漸趨不良的窘境。加上,解嚴後社會脫序所形成的環保抗爭、勞資爭議、政治不安定、治安惡化,導致投資減少及產業外移。

政府採納「經濟革新委員會」的提議,加速臺灣經濟自由化、國際化及制度化的「經濟三化策略」。自由化的目的是要檢討以往對產品、資金、關稅、外匯及技術在國內與國際間流通的限制,透過鬆綁的力求開放程度,讓臺灣經濟國際化,並檢討有礙經濟發展的法令規章予以制度化。

1977年,成立園區執行小組;1980年,成立科學園區管理局,為台灣高科技創業投資與結合國內外人才,奠定了臺灣發展高科技工業的基礎。實施〈科學技術發展方案〉,設立新竹工業園區,提出〈加強培育及延攬高級科技人才方案〉等重要發展技術密集產業的政策。

1985年,政府訂定「國家科技發展十年計劃(1986-1995)」。1994年,通過〈十大新興工業發展策略及措施〉,並依《科學技術基本法》訂定國家科學發展計畫,提升臺灣成為「技術立國」的先進國家,以因應「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臺灣經濟政策已逐漸要從自由化和國際化而走向全球化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佈局。

法華暨孔雀明王經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