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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6-07 人氣:

〔安齋四談34〕《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稿》結論與目次

(全民專欄/陳天授)臺灣警政治安史結論:民主、警政與服務治安時代。我的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分為:第一時期前近代臺灣「傳統警察」治安史(-1895)、第二時期近代臺灣「以軍治警」治安史(1895-1945)、第三時期現代臺灣「以軍領警」治安史(1945-1987),與第四時期當代臺灣「以警管警」治安史(1987-迄今)等四個時期。

這略有別於我曾在(元華版)《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五):臺灣治安史略》的分為:前現代傳統治安年代(-1895)、現代軍管治安年代(1895-1987),與後現代警管治安年代(1987-迄今)等三個時期。

我為什麼這次之所以將其分為四個時期,而與之前論述的分三個時期,其最大區別在於本次,我將原先「軍管治安年代」(1895-1987)的重新細分為:日本統治臺灣「以軍治警」治安(1895-1945),與國民政府「以軍領警」治安(1945-1987)的兩個時期。旨在我對上述這兩個的政府性質,和其治安上軍事介入程度的強弱做出了區別。畢竟日本殖民性政府的「以軍治警」,要比國民黨戒嚴政府的「以軍領警」,在對臺灣社會管制與讓人民感受來得嚴峻許多。

臺灣警政治安史的結構與變遷,聚焦於政府、警政與社會關係的論述,凸顯了從最初的扮演戰時軍人國家安全的「維護政權」,歷經秩序維持與打擊犯罪的「執行法律」,以及當前強調傳輸福利與追求效率的「公共服務」等三種角色的發展與配合政經體制轉型的歷程。

從政治與經濟整合理論的印證臺灣警政治安史結構與變遷,臺灣面臨一個全球化治安時代,ㄧ個功能性政府存在是比較符合法治、專業、創新與服務的民主警政發展途徑,不在受制於政治或意識形態的介入。

特別是當前臺灣面對國際強權與政經利益糾葛的挑戰,國際陸續發生的全球金融風暴和恐怖主義的盛行,更印證美式資本主義制度運作的缺失。對於美國企業倫理價值的破滅,更突顯政治與經濟整合理論來彌補過度強調自由市場經濟,無法使經濟成長雨露均霑的弊端。

20世紀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利茲(Joseph E. Stiglitz)指出,政策基礎不在於自由市場的意識型態,而在於了解市場及政府的有所極限,建構一個屬於全球社會正義,以及政府與市場的均衡角色,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創造出社會榮景。

警政治安史發展亦應藉由現代社會高度互賴、互惠的整合性新思維,並將其促使全球國家間建立國際性法令、規則、規範或組織,來處理全球性共同治安的議題,以建構「全球治安一體」的合作機制,達成治安服務為人民,創造最高福祉的目標。

臺灣當隨著政治民主的深化,警察功能已經脫離了較受爭議的工具性「維護政權」,而轉型以「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的目標,亦即在「執行法律」之外,強調緊守行政中立的加強警察專業勤務,以促進民主警察服務功能的職責。

以下,我將連載《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稿》的全文目次整理:

自序:我的臺灣警政治安史論述與苦行

導論: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發展

第一時期 前近代臺灣「傳統警察」治安史(-1895)

一、原住民傳統治安階段(-1624)

二、荷西傳統治安階段(1624-1662)

三、東寧傳統治安階段(1662-1683)

四、清治傳統治安階段(1683-1895)

五、社會定著化「傳統警察」治安

第二時期 近代臺灣「以軍治警」治安史(1895-1945)

一、日治前期中央集權三政合一治安階段(1895-1920)

二、日治後期地方分權郡警一體治安階段(1920-1945)

三、近代臺灣保甲制度發展的治安分析(1662-1945)

四、近代臺灣隘制治安設置發展與變遷(1683-1945)

五、社會皇民化「以軍治警」治安

第三時期 現代臺灣「以軍領警」治安史(1945-1987)

一、戒嚴前期硬式威權軍警一元化治安階段(1945-1972)

二、戒嚴後期軟式威權警政現代化治安階段(1972-1987)

三、社會黨國化「以軍領警」治安

第四時期 當代臺灣「以警管警」治安史(1987-迄今)

一、解嚴前期威權體制調整軍警分立治安階段(1987-2000)

二、解嚴後期政府體制轉型警政法治治安階段(2000-迄今)

三、社會多元化「以警管警」治安

結論:民主、警政與服務治安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