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齋四談44〕解讀與摘錄注藍鼎元《平臺紀略》(一)
(全民專欄/陳天授)清治台灣的1683年至1895年間,史上稱三大治安事件,指的是1721年(康熙60年)「朱一貴事件」、1786年(乾隆51年)「林爽文事件」,和1862年(同治元年)「戴潮春事件」。就我從影響「下茄苳堡」地區的發展歷史研究,我認為應該加上1832年(道光12年)「張丙事件」,和1862年(同治元年)「吳志高事件」的一共五大治安事件。
1721年(康熙60年)春,「朱一貴事件」發生之前,在1696年(康熙35年)7月,下茄苳堡地區就已發生「吳球事件」。吳球是新港東田尾〔今臺南市東山區聖賢里〕人,時有朱祐龍詐稱是前明朝朱氏的後裔,與吳球家人來往密切。
鳳山吏陳樞的妻子,她是吳球的妹妹。當時發生陳樞因侵占課粟被官督甚急,往謀於吳球,招集其黨余金聲約保甲林盛來共同舉事,林盛佯許諾後乘夜逃到臺灣府城密告。北路參將陳貴率官民擒獲吳球、陳樞、余金聲等為首者七人,杖斃。
「吳球事件」之後,1701年(康熙40年)12月,下茄苳堡地區又發生「劉却事件」。劉却原擔任臭祐庄(原下茄苳南堡頂祐里及下祐里二庄,今臺南市白河區秀祐里)管事。12月,燒燬在下茄苳北堡下茄苳庄的下茄苳營;乘夜前進抵達茅港尾東堡茅港尾庄(今臺南是下營區茅港里)。當劉却退屯下茄苳堡急水溪岸時,北路參將白道隆整隊抵禦,鎮、道兩標並發兵應援。
官府軍會合之後,與劉却部眾大戰於急水溪附近,劉却大潰敗;官府軍生擒其黨陳華、何正等,劉却走匿山區。1703年(康熙42年)2月,劉却被捕於笨港秀才庄(今雲林北港鎮),被斬於市,其長子被廷杖致死,妻孥皆處發配。事平。
「朱一貴事件」與下茄苳堡的關係。朱一貴(1689-1722)福建漳州長泰縣人,早年來臺謀生,在鳳山地區以養鴨為生,善交朋友,隱然為地方領袖,人稱「鴨母王」。這出身與張丙有相同的謀生之處,張丙是菜市場的魚販,朱一貴是以養鴨維生。這起事背景是與林爽文、戴潮春的胥吏出身有所不同的。
1721年(康熙60年)春,鳳山知縣李丕煜升任,遺缺由臺灣知府王珍暫代,王珍將政務全權委於次子處理,因其僚氣凌人,平日喜歡作威作福,加之當時的稅斂苛虐,遂引發嚴重的民怨。
康熙後期臺灣漢人的活動空間,主要在臺灣府城及其城郭臺灣縣為核心區,下加冬至斗六門為閩客相半區,斗六門以北則為客番相雜的邊陲區;南路以下淡水溪為界,右岸為閩籍、左岸為粵籍的生活區。
朱一貴起事的糾集部眾,並以自己姓氏的朱姓及反清復明為號召,由羅漢內門(今高雄市內門區)舉事,在下淡水粵籍領袖杜君英的響應下,合力攻下鳳山縣城,進佔府城,號稱「義王」,建國號「大明」, 年號「永和」。
根據藍鼎元〈擒賊朱一貴等遂平南北路露布(捷報)〉的記述,朱一貴是先逃至東北方的大目降(今臺南新化區,亦可能是決戰於今日南科基地木柵七莊),再兵敗北走灣裡溪(善化與麻豆間曾文溪)、茅港尾(今臺南下營區茅港里),過鐵線橋(今臺南新營區鐵線里),抵鹽水港(今臺南鹽水區),夜遁下加冬(今臺南後壁區後壁里),絕食月眉潭(嘉義新港鄉月眉村、月潭村一帶)。
當時北面也有官兵圍堵,朱一貴不得不回頭南走溝仔尾庄(今太保鄉太保村(溝尾)、後庄村(後溝尾)一帶),被庄民王仁和密謀楊旭、楊雄兄弟的誘使到其家中,備酒菜灌醉之後,暗地通報官兵及附近鄉壯,合力將朱一貴擒獻官府。1722年3月底,朱一貴被判刑處死。
朱一貴從自稱帝至被擒,前後為時尚不及二個月。朱一貴及其同部眾被捕後的解送北京接受審訊,其供詞業由中央研究院史語所所整理出版,亦收錄在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案彙錄己集》,是瞭解該起事件的第一手資料,頗為珍貴。
「朱一貴事件」之後,清廷增設巡臺御史一職,首任巡臺御史黃叔璥著有《臺海使槎錄》一書,其中第四卷〈赤嵌筆談〉中附有〈朱逆附略〉一文。另外,有關朱一貴及其起事的記載,最為完整詳盡,且為人所熟知的當有藍鼎元的《平臺紀略》、《東征集》兩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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