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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8-12 人氣:

〔臺灣政經發展史稿15〕荷西統治台灣時期政經發展(六)

(全民專欄/陳天授)17世紀,當在西方歐洲國家的移民抵達美洲、澳洲的同時,總是會帶去有經濟價值的動物。諸如他們飼養牛和羊,以供應食物,以馬匹作運輸工具,以貓和狗為寵物。因為,這樣既合法又合情,他們也能掌控這些動物。所以,有關帶去的犁工具等的使用,實代表著趨向現代化農耕的過渡。

荷蘭東印度公司統治福爾摩沙初期,當時的住民尚未進步到使用鐮刀的工具,而僅持有簡陋的鍬、小刀,作為割稻用途的工具。又當時福爾摩沙耕田用的牛隻,有水牛與黃牛兩種。水牛的特性是力大但行動較黃牛緩慢,水牛善於耕田,黃牛則有利於拉車行遠路。在荷蘭治理福爾摩沙之初,即由格拉維(Daniel Gravins)牧師向荷蘭東印度公司貸款,從印度引進黃牛,在新港、蕭壠等地開墾耕作。

荷治時期對福爾摩沙農業的經營,皆由荷蘭東印度公司主導與供應,主要學習爪哇依靠大明國人民,從事產品的生產、收購和集中的方式,大量獎勵大明國人民移住,其措施:包括補足開築陂塘堤渠所需費用,提供耕牛、農具與種籽,指導住民有關種植稻米和蔗糖的基本耕作方法,逐漸奠定後來臺灣初期農業發展的基礎。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土地經營策略,主要在其所有領地內,實施旱田和水田的稻米輪耕方式。旱田生產量較少,水田種植乃於耕地築隄圍繞,在其內部劃分為各個的部分,以防止其所引的水或貯藏的雨水被流出。凡耕種水田者,有世襲的所有權,在旱田方面,則採用野草經營的方式實施游牧化的農耕,全村落共同開墾,但個別去耕種,個別的各自收穫。

開墾的土地,經過3至4年間的種植時間可以有收成,但自此以後,即任其荒蕪。村落為開闢新的土地起見,即移轉其場地所。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便於統治招來的農民,特別施行「結首制」的組織體系,合數十個人為一結,選一人為首,名「小結首」;數十「小結首」選一人,名「大結首」。

「大結首」擁有領導與管理的權力與責任。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職員為與漢人或原住民接觸,必須透過通事,通事則透過商人、團體打獵的領袖、大地主、翻譯人員、得標者、媒介者等各業界領袖,期與荷蘭當局建立良好政商關係,以利從事各種行業。這種「大結首」、「小結首」與佃農組成的階層關係,深深影響日後臺灣土地制度的結構與變遷。

從地理條件決定了臺灣農作物種類和農作的方法,更注定了土地的使用和財富的分配,這種土地經營方式亦深深地影響著台灣政經發展的步調與風格。但當一個社會只存在著少數大地主,和大批貧困、依賴地主、甚至沒有自由的勞動力時,這種懶惰、自我沉溺和抵抗暴政的勞動力,是無法激勵工作的動機,人民更不想努力去改善生活。

荷蘭東印度公司為鼓勵福爾摩沙住民的耕作生產,從1624年到了1647年的25年間,福爾摩沙開墾種植稻米的面積為4,056摩肯(Morgen)、蔗糖為1,469摩肯,總面積由3,000增至10,469摩肯。勞動人口結構,到了1648年,漢人成年男子的人數已增至20,000人,成為荷蘭的心頭之患,甚至嚴重威脅到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福爾摩沙的政經權力與統治基礎,不得不斷地殷切盼望巴城派兵增援。 荷治初期福爾摩沙的食糧,主要是來自日本與東南亞,砂糖則來自大明國華南地區。在不斷採取鼓勵生產的方式之後,1656年福爾摩沙開墾種植稻米的土地面積已有6,516摩肯;種植蔗糖的面積為1,837摩肯。到了荷蘭統治福爾摩沙的末期,開墾土地更以臺南為中心,向北擴展至北港、麻豆、新港等地,南至阿公店,田地面積達8千4百甲之多。

臺灣糖業發展經過東寧王國時期(1662-1683),到了清治初期的1697年,年產糖量已達20萬至30萬擔(1擔等於100斤),乃至50萬至60萬擔,而當時臺灣土地開墾面積已達9千8百甲。臺灣糖業的基礎主要還是靠荷治時期逐漸地奠定下來。同時,隨著漢人人口的增多,儘管稻作也被大力推廣,不過此後近百年間,福爾摩沙時期稻米的生產還不是很充足,臺灣米有規模的出口,一直要到1720年代以後,建構起發展所謂的「米糖經濟」。

17世紀,荷蘭有「海上馬車夫」之稱。當歐洲人進入印度洋時,他們發現亞洲之內,從東到西形成一個貿易網,從日本、大明國,經菲律賓、巴基斯坦、黎巴嫩、敘利亞、東非,有許多的運貨蓬車和港口。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組織與經營,其目的是在執行徹底的貿易獨占政策,以掠奪經濟利益及累積財富,是徹底重商主義的實踐者。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的貿易行為,主要以促進地域產品的交換為對象,是將尚處農業社會的福爾摩沙農產品輸出,以增加關稅收入及貿易利潤,並將福爾摩沙經濟嵌入全球市場中。

歷百年來,貿易稅收一直是重商主義國家最重要的財源。重商主義國家選擇以貿易起家而拓展海外,並且為了控制亞洲、非洲和中東的貿易路線,彼此大動干戈。遠程貿易也是創造商業資本主義,及促成商業資產階級的一個主要工具。國際貿易戰線的變更與控制,攸關人類政經發展歷史的重要關鍵之一。因此,追求貿易上的利潤符合荷蘭統治福爾摩沙時期的首要目的,並且可以增強其對海上商業競爭對手的商品掠奪,以及確立作為支配者利益而建立的租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