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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資深記者劉志成 時間:2026-09-29 人氣:次

回應金華國中校長公開信 教育局:與校方說法一致、支持依法處理 共同守護師生權益與校園食安

(台灣TB新聞網/資深記者劉志成)針對近日金華國中營養午餐事件及網路社群相關爭議,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28日表示,教育局與校方說法始終一致,並無外界所稱「打臉」情形。教育局也肯定校方接獲學生反映後,依規定啟動通報及處理程序,並持續掌握學生身體狀況。

台北市教育局強調,校園食安與學生健康始終是最高原則,相關事件經過及處理程序均已多次對外說明。議員先前所稱「爆發集體食物中毒」、「教育局要求被動處理」等指控,均為烏龍爆料,與事實不符;議員今日受訪時,也已將原先所稱的「食物中毒」改口稱為「吃壞肚子」。教育局呼籲,各界回歸事實與理性討論,勿再讓學生及第一線教育同仁承受額外的網路及輿論壓力。後續教育局將持續給予學校必要支持,並督導落實廠商管理,全力維護師生權益與校園食安。

一、教育局與校方說法始終一致 並無所謂「打臉」

台北市教育局再次澄清,金華國中於9月11日接獲1名學生反映,9月4日曾有腹瀉情形,校方隨即調查確認,同班另有2名學生反映身體不適,但症狀並不相同,其他班級師生也無相關反映,排除食品中毒可能。

即使未達「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流程」標準,校方仍立即進行校安通報,並持續追蹤學生身體狀況,後續均已恢復正常。上述內容教育局先前均已多次對外說明,與校方說法一致;議員先前所稱「多人出現腹瀉嘔吐症狀」、「食物中毒」等說法,均與實際情形不符。

二、留樣均依規定辦理 通報時已逾法定保存期限,並非「無留樣」

針對外界質疑學校未留樣,教育局澄清,金華國中每日營養午餐均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落實餐食留樣。本次事件因學生反映時,距離實際用餐時間已相隔多日,超過法定留樣保存期限,檢體依規銷毀而無法送驗,此為客觀時序所致,並非外界所稱「學校無留樣」或「隱匿檢體」。

三、校方公開信為保護師生 勿讓孩子及第一線同仁承受網路壓力

針對近日網路社群出現自稱校內學生之言論,以及後續衍生的網路爭議,校方已發布公開聲明及公開信說明。教育局表示,校方出發點是保護學生及第一線教育同仁,不希望任何學生因在網路上發表意見而遭受攻擊,也不希望師生被迫捲入外界爭議、承受無端壓力。

校長也在公開信中明確表示「所有行政責任應由校長承擔」。教育局支持校方保護孩子、維護校園正常運作的立場,也呼籲各界回歸事實、理性討論,切勿對學生及教育人員進行標籤化、網路霸凌,或施加不必要的輿論壓力。

四、午餐供應委員會持續把關 進一步強化廠商監督機制

金華國中由教師會、家長會及專家學者組成「午餐供應委員會」,平時即針對餐點驗收、品質回饋及異常反映等環節進行把關。針對本次事件,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亦已全面重新檢視各項食安管理流程,未來將持續以更高標準要求午餐供應品質,確保學生飲食安全。

台北市教育局也已要求金華國中確實落實午餐供應契約及廠商履約管理,針對餐點品質、異常通報及履約狀況加強監督;供應廠商也應建立完善、透明的說明與回應機制,面對食安疑慮主動釐清、妥善說明,並負起應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