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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3-21 人氣:

〔安齋三談53〕清治時期臺灣農業資本主義中期發展(十)

(全民專欄/陳天授)臺灣近代化工業發展發軔於1874年,展開求新、求強、求變的自強新政,比起大陸內地雖然已晚了15年,但因為臺灣物產豐饒,茶、糖、樟腦的外貿暢旺,且因地處邊陲,來自大清帝國中央的羈絆較少,地方官員能放手建設事業,除了當時臺灣已具備相當規模的社會經濟基礎,及逐漸存在擁有商品交易實力的資本家,從內部支撐自強運動之外;再加上臺灣是海島,住民的民智普遍早開於大陸內地,因此不僅未形成改革的阻力,反而是促成近代工業化的幕後助力。

大清統治臺灣的末期,中央與邊陲的地方政府雖然在臺灣積極推動自強運動,特別是對大規模企業計劃必須有大臣出來主持,按照官督商辦的模式辦理。官商督辦如招商局,本是大清帝國自強運動下的產物,由原先官商合辦,轉為官督商辦,其目的是將招商局直接置於官權的控制之下,並且利用民間資本的力量為企業及其主持者牟利。

大清帝國所推動的官辦、官商合辦和官督民辦的生產性角色,以加速促進臺灣資本主義社會定著化,不但為時已晚且時間不長。官督商辦要能成功,務必由官方給商方以特權,使他們不受任何歧視的待遇,而突出於法制的功能之外,也就是政府的左手要防制政府的右手向產業利益濫用職權,而實際的結局則是貪腐的右手以通常的方法取勝。

何況變法自強,本屬相因之兩事,非徹底變法不足自強,而當時主其事而言富強者,知有兵事,不知有民政;知有外交,不知有內治;知有朝廷,不知有國民;知有洋務,不知有國務。也難怪大清帝國晚期的官員只能勉力周旋於帝國主義列強國家,而將臺灣拱手與人,臺灣的生存與發展確實充滿了邊陲島民的無奈與悲哀。

工業革命時期鐵路的興建或稱為第二次產業革命,鐵路有能力打開由於高昂的運輸費用而被阻斷於世界市場的國家大門,大大提高了以陸路運輸人員、貨物的速度和數量。例如1876年12月,通車的淞滬鐵路是由《怡和洋行》於1875年斥資,並負責建造完成,後來因發生壓死人事件。1877年,大清帝國遂由李鴻章出面,以申銀28萬5千兩贖回路段,怡和不再參與管理,而官府又經營不善,最後遭到全線拆除。同年,組裝後運來臺灣。

劉銘傳在臺灣推動進代工業化的過程中,除了設立商務局,加強對外貿易;提倡殖產興業,招上海、蘇州及浙江富紳投資;設立興市公司,裝置電燈建設臺北市街;推動「縉富捐」,李春生、林維源等人在現今臺北德惠街與南京西路一帶興建洋樓;1884年,完成臺北城牆;1885年,興建巡撫衙門,街道裝設電燈,引進人力車,促使將臺灣資本主義產業結構逐漸由農業轉型為發展工商業。

劉銘傳特別重視交通建設,興建臺灣與各地的交通路線,設立輪船公司,開闢香港、上海定期航線,並與西貢、新加坡通航;透過愛爾蘭籍赫德(Robert Hart)與泰勒(George Taylor)等外籍人士的協助,1882年安平、1883年南岬(今鵝鑾鼻)、旗後山都興建燈塔,以及建構郵政、電報電纜線網。

1887年,劉銘傳上奏〈擬修鐵路創辦商務摺〉陳述在清賦、水陸電報次第完成後,能籌措經費修建鐵路,以俾利於海防、建立省城及興建鐵路的利益,並即著手動工,建設第一條原由私辦後改制官營的鐵路。

當年首度使用的火車頭「騰雲號」,是1888年從德國購買進來。劉銘傳可謂臺灣鐵道的創始者,是「臺灣鐵道之父」。在臺灣積極投入交通的重大工程,是資本主義理論主張政府存在必要性的加強對基層公共建設,以帶動經濟發展。

然而,當臺灣還是福建一府時,只徵收茶葉、樟腦及鴉片等稅捐,也徵收田賦、鹽稅,福建省每年另撥發66萬墨西哥銀元津貼。改制後,上述的經費不足於涵蓋「變牉」的組織,又要改善防衛、修築鐵路,以及其他多項創新建設。由於劉銘傳在臺灣推行新政並非按部就班,而是一時俱起,以致造成財政嚴重負擔。

1886年,劉銘傳儘管已進行釐金改革,將「從糧稅」改為「從價稅」,從而也引發與外國間的經濟與貿易糾紛。劉銘傳的推動自強新政,銳意經營臺灣,有意將臺灣朝向資本主義化的開發,卻使政府支出費用增加,尤其為充裕財源及達到產業自立的目標,並解決土地佃人有大、小租戶所形成一地二主的雙重結構,藉由實施清丈土地,以廣增稅源。

劉銘傳這次丈田清賦,從規模、效果、意義上而言,是臺灣歷史上一次重大的制度性改革,就性質而言,可稱為臺灣史上第一次賦稅改革。這方面的成績,表現在全臺入冊的畝數為4,774,468畝,比原來多出400多萬畝,多徵田賦974,000兩,比過去多出570,000兩。劉銘傳的財政改革,造成社會巨大變動,招致既得利益者的強烈反彈。

檢討主要起因為大地主對於個人所擁有的權威,是封建領主的權力基礎,加上社會治安的混亂。劉銘傳推動清丈土地,實行土地調查,雖未竟全功,卻也充分反映出小租權興起與大租權沒落,以及單一地權逐漸形成的事實,有助於日後日本統治臺灣時期,由兒玉源太郎、後藤新平所推動的土地政策,奠定了臺灣農業中期的轉型晚期,乃至於工業初期的發展基礎。

劉銘傳的改革由於大幅增稅及與大租戶作了相當的妥協,使得原本欲仰賴小租戶支持的改革無法推動下去。劉銘傳因為增稅而失去與小租戶結盟的機會,另一方面因土地改革而得罪並削弱原本是政府最堅定支持者--大租戶的力量,結果造成兩面不討好,近乎與整個移墾社會對立,並導致他最後的去職。

劉銘傳的臺灣資本主義近代化開發計畫,就計畫的本身而論原本是很好的;而劉氏亦曾真摯執行,不遺餘力,但其結果卻挫折重重,究其原因,亦由於台灣南劉璈與北劉銘傳的政治對立,和社會治安的混亂。1890年,劉銘傳稱病返故里,清政府為因應劉銘傳推動近代工業化運動所造成的施政偏差、清丈的缺失、吏治不良與民心浮動等問題,調派邵友濂繼任,政策改採保守策略,遂撤廢撫墾制及清理街道局、煤油局、伐木局、煤務局等單位;停修鐵路;裁撤西學堂、番學堂與電報學堂。

回溯大清帝國主其洋務運動者,為了擴充並確保東南七省防務與安全,調派來臺的重要官吏都是一時之選,在船政大臣沈保楨、福建巡撫丁日昌、岑毓英,臺灣道劉璈、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的銳意興革下,臺灣近代工業化的工作,不僅未因起步較遲而落後於大陸內地各省,反而成績斐然,這時臺灣農業資本主義產業轉型,已逐漸建立起大清帝國統治下的一個模範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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