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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4-25 人氣:

〔安齋四談04〕我的台灣警政治安史論述與苦行(二)

(全民專欄/陳天授)2020年7月,《台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五):台灣治安史略》一書出版之後,我想自己對於這主題的研究也應該到了告一段落的時候了,我可以有比較多的心思與時間,專注在多年來希望從政治經濟學角度,聚焦在國際強權、政經體制與產業發展,撰寫一本有關台灣資本主義史的心願。

迄今,我的講授「台灣治安史」課程,雖是選修課,但仍然受到學生的歡迎,選課人數完全達到學校規定上限的人數。所以,最近的幾年,我又有了新觀點和新資料的累積,深感有必要再花一點的時間加以審修,讓《台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五):台灣治安史略》的內容更加充實。

檢視我從之前的《台灣治安制度史:警察與政治經濟的對話》、《台灣治安史研究:警察與政經體制關係的演變》、《警察與國家發展:台灣治安史的結構與變遷》,到《台灣治安史略》,在內容上不論屬單篇或專書都比較偏重於敘述性的寫法。現在則是想從比較論述性的簡要方式,整理出適合學生上課的教材之用,於是有了台灣警政治安史論述的構想與撰寫。

就如同我在《台灣治安制度史:警察與政治經濟的對話》一書中,引歷史制度學派大師諾斯(D. C. North)所言,在一個複雜社會中導致失序的現象是普遍存在,一個有強制力政府是必要的。因此,締造有效的第三者執行的最好方法是靠建立一套制度,而這個制度模型就包含非正式限制、正式規則和執行的結構特性,以及它們如何演變的過程。

因此如何建立能促成政府與社會合作模式,諸如警民之間的關係;或是設置避免政府失靈的機制,乃是成功制度的關鍵。歷史制度學的三大典範理論,不僅是政治的、經濟的,也是社會的。政治強調權力的擴大化,重視職位的配置;經濟強調創造利潤的極大化,重視資本的積累;社會強調均等的公平化,重視正義的倫理。

檢視這三大典範理論之間的關係,既是可以分別論述「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的學理,然其動態的實務運作卻又是呈現相互的糾葛,形成是一門整合性的學科。

「歷史警學」顧名思義就是研究警察歷史的一門學問,諸如治安史。「歷史警學」的建立是要從歷史文獻中探討有關警學發展的過程或案例。為了影響制度所做的是建立或撤銷一個機構,修訂法律,更換人事等等,對制度的選擇,重要的指標是衡量其實際效果,也就是對這些制度的改進,及由此在現實世界中實際造成的效應。

制度學派從它與法律領域的聯合中獲益匪淺。警政的融入政治經濟學的歷史制度性結構,既迫使政治經濟學家們分析現實的多種選擇,又使他們認識到可供選擇的制度方案的豐富性。警政發展的歷史制度演進成就了研究「歷史警學」的結構性內涵,成為警察在政府體制發展項目中的重要一環。

「歷史警學」的臺灣治安史論述,透過對警政發展的歷史性結構分析,呈現了政治、經濟與社會關係,其涉及與治安議題之間結構性的多元面向;相對地,導致經由現實治安環境所賦予制約條件中,除了正式法律之外,文化、風俗、慣例、規則等非正式法律,存在於政府、警察與社會關係中的治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