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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6-03 人氣:

〔安齋四談30〕臺灣「以警管警」治安史論述稿(三)

(台灣TB新聞網/資深記者劉志成)在民主人權方面亦從強調「轉型正義」,試圖除了透過二二八事件、林家血案、陳文成命案、尹清楓軍購案等事件的重新調查,實踐刑事正義彰顯人權政策。雖然轉型期合法的政治與法律變革所具有的規範性限制,通常有一連串的矛盾性。

1995年1月,通過《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3月,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暨補償條例》;1998年5月,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2000年11月,修正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該條例適用範圍稍有擴大,也包含戒嚴施行前夕的左翼迫害事件,和1979年美麗島事件在內。

同時,官方又比照「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方式,成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然而,轉型正義必須尊重回歸歷史傳承的漸進改革過程,對於有些特殊的政治性案件應該避免導致轉型正義的意義受到扭曲。

檢視戒嚴時期國民黨政府制定管制經濟的管制規則,常常淪為少數個人或獨占事業的保護工具。加上,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府又擁有許多黨產和黨營企業,雖然到了1990年代的轉型而逐漸民營化,但是黨國資本主義的主要受益者並未在全球化與新自由主義的改革中遭到淘汰,大部分反而在法規鬆綁所帶來的金融及證劵、電信及媒體、石油銷售、甚至是機場建設等大型公共工程的參與中獲得了新的利益和地位。

政治家和資本家之間的恩庇關係,如今換成另一種形式的政企關係的「黑金」結構,導致執政長達56年的國民黨,不得不在2000年總統大選失敗之後,由民進黨陳水扁執政,但政企關係的「黑金」結構型態並未獲得改善,仍延續至2008年的政黨再次輪替,由國民黨馬英九的當選總統。

總統大選的政黨再次輪替,警察與國家發展從轉型期進入民主的深化,更凸顯警察依法行政的法治化功能,而有別於政治是競爭或經營權力的位置,先分敵友而決定是非;法治則是不問誰是敵友而依據法律斷是非。

2009年,完成《行政院組織法》,和實施《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其中第九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如站台、拜票、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等高度政治性活動,而被批評箝制講學自由及剝奪政治權力等違反人權的質疑。亦即言論自由受到憲法保障,不得立法侵犯。

警察與國家發展的強調法治治安為了確實保障人權,不但將沿用多年的戶警合一措施改採戶警分立制,戶口查察也改採具資訊隱私或自決權的家戶訪查方式來進行。2009年,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警政署要求警察單位作筆錄不再按捺指紋,以尊重人權。

2012年3月「雷震紀念館暨雷震研究中心」在政治大學成立,馬英九代表政府表示,政府面對歷史,沒有任何的禁區,對於過往白色恐怖的歷史,政府會誠實面對、誠實認錯、誠實道歉、誠實改錯。

民主法治化讓警察專業執法的功能得以發揮,讓民主鞏固擴大了人權保障的範圍,真正實現警察執法是為保障人權執法,達成行使警察權的人權保障與治安任務的衡平,貫徹憲法人權保障旨在「限制國權,保障民權」,以民主為基礎來踐行法治國原則。

2013年7月24日,馬英九總統在國民黨中常會前,特別為軍中發生洪仲丘命案向國人鞠躬道歉。8月3日,由「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起為洪仲丘之死的討真相、懲真兇,計有25萬民眾聚集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

這是一次公民自發性新型態的社會運動,公民力量的崛起,政黨、政治人物不介入的場域,展現公民自覺力量的現代公民社會,這凸顯臺灣民主政治的轉型,更趨近於成熟的民主化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