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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6-12 人氣:

〔安齋四談36〕臺灣治安史連結地方誌與家族史

(台灣TB新聞網)我在本專欄發表《台灣警政治安史論述稿》,和解讀「戴潮春事件」與選錄注林豪《東瀛紀事》之後,不但沒有完稿的喜悅,反而覺得自己的心理壓力和負擔更沉重了。

特別是有感於清治臺灣時期發生「朱一貴事件」、「林爽文事件」、「張丙事件」、「戴潮春事件」、「黃牽事件」等所謂「五大治安事件」。其中除了「黃牽事件」的發生是來自於海外,其他幾乎都發生於雲嘉南地區,也就是所指「朱一貴事件」、「張丙事件」、「戴潮春事件」,都與我先祖居住下茄苳堡有家族史百年以上的地緣關係。

在此,我想先談談「張丙事件」。張丙,祖籍福建漳州南靖人,移籍住嘉義店仔口(當屬下茄苳南堡,今臺南白河區),以販魚為生。1832年(清道光12年)當夏9月,下茄苳南堡地區發生曾文溪改道,米糖運往府城的收入減少,加上又逢稻作欠收的旱災,政府下令各庄所產稻米不得擅自越區買賣。

居民陳壬癸仍在店仔口私自集購了稻米數百石,並請託生員吳贊給他特權保護,運出庄外獲利,但途中被吳房、詹通所搶走。然而,吳贊卻指控張丙與歹徒互通串聯,實為首謀。知縣邵用之受賄欲逮捕張丙歸案,張丙怪知縣不治違法運米的出境者,卻只專治強行奪米的行為者,於是揚言欲擄吳贊,張丙事件的近因實源於此。

10月,有位住在嘉義北崙仔莊(今嘉義縣新港鄉),名叫陳辦的人,因其族人偷摘張阿凜的芋田作物,遭致張阿凜的侮辱。該族人憤而請求陳辦出面,並毀損了張阿凜的芋田,導致張阿凜的激烈報復,不但率眾焚燬陳辦的宅地,而且還牽走其家的牛隻。

對此,陳辦透過張丙的協助,結合以詹通為首,呼應百人前來襲擊張阿凜位在雙溪口(今嘉義溪口鄉)的住宅,不成,反為所傷。此時臺灣鎮總兵劉廷斌在北巡之途,展開追擊張丙、陳辦等人。

張丙、陳辦集團即以八掌溪沿岸的茄苳(今臺南市後壁區,有上、下茄苳之分)為其最初根據地,進而襲擊鹽水港堡(今台南市鹽水區),劫掠附近諸庄,知縣邵用之派兵圍剿失敗,被殺;知府呂志恆率營兵及鄉勇往援,亦遇害。

其後,張丙自稱「開國大元帥」,年號「天運」,以「殺戮穢官」為名,嘯聚黨類,各庄的居民皆出銀領其旗以自保,張丙集團在攻破鹽水港之後,進軍圍攻嘉義縣城(前稱諸羅城),臺灣總兵劉廷斌得武生王得蟠(王得祿之弟,諸羅縣溝尾人)募義勇來援,城內得為固守。

適時南路鳳山縣民許成聚眾起事於觀音里角宿庄,亦用「天運」年號,以滅粵民為詞,並阻擋運往府治之米,進逼鳳山縣城。臺灣知府王衍慶遂命調鳳山粵庄義民舉兵,粵庄以監生李受之為首,惟藉許成有「滅粵」之舉,遂以自保為由,劫掠閩庄,原義勇變為「粵匪」,導致閩粵族群械鬥。此後,張丙結合北路彰化縣民黃城,起事於嘉、彰交界的林圯埔(沙連堡),黃城自稱「興漢大元帥」,陷斗六門(今斗六)。

11 月,福建陸路提督馬濟勝(?-1836,山東菏澤人)領兵2千抵鹿耳門入府城,再入駐嘉義縣城。

12 月,逮捕張丙、黃城等人,北路平定之後,旋赴鳳山擒拿許成,南路亦被平定。然而,張丙事件後 4 年,也就是1836年(道光16年),還發生有嘉義縣民沈知等人,焚劫下茄苳庄(下茄苳北堡)。清政府命權任分巡臺灣兵備道周凱、臺灣鎮總兵達洪阿率兵平定。

檢討張丙事件,閩浙總督程祖洛(?-1848,安徽歙縣人)。專程來臺處理,不論是林平侯(1766-1844,福建漳州府龍溪縣人,板橋林本源家族始)的曾向其慨言,當時的臺灣治安情況,主要出自吏治頑梗,多由於官不執法,幕不守法,因而愚民犯法,書吏弄法,棍徒玩法;或是周凱在〈記臺灣張丙之亂〉的直接怪罪於閩粵族群對立。

我也參閱了《臺灣府志》、《諸羅縣志》的記述「張丙事件」始末,我們要反思的是發生於1832年「張丙事件」,和後來發生的沈知、賴氏兄弟起事的時間與地點,其受到傷害最嚴重的該屬下茄苳堡地區的居民,而這時間點也正是我先祖已經確定是定居生活在下茄苳堡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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