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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9-27 人氣:

〔臺灣政經發展史稿48〕中華民國戰後臺灣政經發展(五)

(全民專欄/陳天授)當時政府外匯與貿易政策,是由行政院「外匯暨貿易審議委員會」主持,實際的外匯業務是由臺灣銀行獨家辦理。1950年代初期,臺灣不但外匯存底枯竭,且對外積欠外匯達1千餘萬美元,臺銀開出的L/C已被國外銀行所拒絕接受,政府除採取金鈔只許持有,不許買賣的新金融措施之外,另一立刻措施就是建立外匯審核制度,在臺銀之下,分別設立進口外匯初審小組及普通匯款初審小組,開始實施外匯管制,案需要的優先次序,以樽節寶貴的外匯支出。

而對外貿易實際業務,則由政府授權中央信託局統辦,諸如:軍事採購,美國援華物質,臺糖公司糖類外銷,代辦臺鹽銷日業務;受省糧食局委託,負責對日銷售食米換取日本化學肥料進口業務。總計糖、米、鹽三類商品占當時全臺灣出口總值四分之三以上。

當時政府採取的經濟發展政策,是既保護又鼓勵的雙軌並行方式。進口替代策略的最直接措施就是決定採用複式匯率,在出口時用的是基本匯率,而進口時除基本匯率之外,還加上给匯證、防衛捐等,進口與出口的差別匯率,遂形成以變相徵收額外進口稅的方式,加重進口產品的成本,減少外國產品的進口,來保護國內產業,但見進口商將本求利,匯率一但提高,國內批發價及零售價格也會隨之提高。

政府曾有一度除了一般進口匯率之外,為配合僑資,還設計了一種投資觀光匯率:美金1元比新臺幣35元,以鼓勵外資來臺投資觀光。而出口率也有兩種:1比18與1比24,至於哪一種貨品應用哪一種匯率,並沒有什麼固定的標準,反正當時出口都是糖、鹽等公營事業。這些匯率的差額最終雖然都繳到國庫,但是這種多元匯率不利於出口,也導致資源分配不當和許多不法行為。

同時,採用高關稅稅率與外匯分配等方式,管制消費性產品進口,確保進口替代產業的國內市場;而且,透過公營金融機構對若干進口替代業的優惠資金融通,來促進企業投資的成長與減低經營成本;並且透過提供原料,保障工廠線的穩定生產。然而,因受到政府保護的廠商獲利甚豐,常引起外界不滿。1960年7月,政府決定固定在美金1元比新臺幣40元的匯率。

這階段政府更以「代紡代織」模式,解決資金及原料的難題扶植了國內棉紡織業的發展。臺灣原來不產棉花,因此衣著向來仰賴進口,在加上日本或低價傾銷,更使臺灣紡織業無法發展。政府有鑒於美援物資中有大量的棉花與棉紗,而大陸紡織業遷臺時亦帶來了不少機器,因此主張管制棉布、棉紗進口,以保護本國的紡織業。

「代紡代織」的實施,指的是政府批發美援的棉花、棉紗给業者,並支付業者一筆加工費,最後成品也由政府收購。加工費通常定得很高,以降低紡織業者風險,保障利潤。「代紡代織」政策剛實施時,因成品品質低劣,民眾多怨聲載道,迫使政府將「代紡代織」的保護政策取消,國內紡織業已能穩定成長了。

臺灣肥料工業的發展,受到美國為了解決盟軍佔領下日本的缺糧與工業復建問題,曾於1950年9月,透過盟軍總部的安排,要我國和日本簽定「中日貿易協定」,規定中華民國自日本進口肥料及其他工業產品,並出口米、糖及其他農產品,這協定透過每年的更新,使政府在1950至1965年間不得不將肥料進口稅固定於5%的管制措施,這是所有進口項目中稅率最低者。日本肥料的入侵完全破壞政府原先的整建與發展計劃。

雖然保護政策頗受經濟自由主義國家的抵制或批評,但對部分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則有不得不然的苦境。尹仲容贊成工業民營化,卻反對自由放任式的自由經濟。尹仲容認為,在落後國家,民間還沒有具經驗的人才和經濟力量,政府不宜放手讓民營企業隨意去做,而應該由政府來統籌全局,從整體經濟利益著眼,決定某一個時期工業發展的方向與目標,亦即哪些工業應優先發展,哪些應暫緩,哪些應在某一段時期內發展到某種程度。

尹仲容指出,這種經濟計劃,並不同於共產集權國家的經濟計畫,因為在那些國家中,政府並不掌握生產工具,也未控制所有的經濟活動;政府的計畫只涉及工業的種類,而沒有牽涉到各類工業中的生產單位企業,因此這些單位企業仍有充分的活動自由。尹仲容曾稱這種經濟為「計畫式的自由經濟」。

李國鼎稱計畫性自由經濟制度,是以市場機能為基礎,但政府可視實際需要,另做必要而合理的干預。因此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不同,自由與計畫的相對成分會有所變異。臺灣經濟的自由化直到1980年代中期,也只能算是局部自由化。但這階段臺灣經濟政策與發展已從戰後原先的「節制私人資本」,逐漸調整為「扶植民間企業」。也就是「計劃經濟」逐漸轉型成「計畫性自由經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