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政全國首創「都更預審3.0」 預防疏漏都更期程少半年
(台灣TB新聞網/記者孫曜樟)為加速都市更新案的辦理期程,新北市率全國之先實施「都更預審3.0-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預先審查制度」,針對已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的都更權利變換案件,由各地政事務所主動執行「登記預先審查作業」,若提早發現疏漏,約可縮短2個月至半年的都更辦理期程,民眾無須提出申請,可大大增進行政效率。
新北市地政局局長汪禮國指出,過往辦理都更案件時發現,在房屋蓋好後要進行權利變換第一次測量時,可能會出現測量面積與都更權利變換計畫內容不符等狀況,這時必須回過頭修改已經核定的計畫,導致都更案辦理期程延後。
為此,新北市自107年起推辦「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先審查制度」,受理測量預審時間由原申請使用執照時,提前至建物屋頂板勘驗完成後,都更實施者(多數為建商)如發現建物測量預審面積結果與權利變換計畫內容不符時,即可提早修正計畫內容,並向都更處申請釐正,有效縮短都更案辦理期程,由於成效良好,獲其他縣市跟進推辦。
汪禮國表示,地政局持續檢討精進作業流程,即起推辦「都更預審3.0-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預先審查制度」,也就是在都更處核定都更權利變換計畫、囑託地所辦理權利變換登記前,地所就針對權利變換登記清冊內容是否與地籍資料相符進行預審,若發現與資料不符,可立即請實施者補正,都更處再以此正確資料進行計畫核定,相較於計畫核定後發現錯誤再修正,約可縮短2個月至半年的辦理期程。
汪禮國指出,新北市的都更權利變換登記預先審查制度為全國首創,實施者無需提出申請,係由都更處先行將核定發布實施前的變更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書、使用執照及相關圖說等資料函送地所,請地所就計畫書內容預為審查,達到減少退補情形及核定次數的效果,預期將使都更整體辦理流程更為順暢,讓參與都更的民眾能更快回到嶄新的家園。
- 綜合新聞-04-02- 新北技職稱霸北區青年技能競賽! 16金131人獲獎
- 政治經濟-04-02- 外交部表示南非首都的台灣代表處依然正常運作
- 頭版新聞-04-02- 231座泳池滯洪量待命 新北智慧防汛系統全面啟
- 天機神算子-04-02- 今彩539 → 20、32
- 綜合新聞-04-02- 獅子會捐贈高階胃鏡 新北聯醫提升醫療服務
- 產業新聞-04-02- 新北桐花祭4月登場 6大區浪漫小旅行開跑
- 社會新聞-04-02- 國際賽場發光 新北消防勇奪亞洲急救競賽冠軍
- 綜合新聞-04-02- 公告臺北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 綜合新聞-04-02- 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社群成果分享會─推動交
- 社會新聞-04-02- 新北警全面掃蕩竹聯幫 破獲1.8億詐貸案逮11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