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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信宏 時間:2025-06-04 人氣:

輝達黃仁勳名氣遭冒用 淪為詐騙工具

北市府將依消保法開罰 要求臉書下架

(台灣TB新聞網/記者陳信宏)輝達日前宣布海外總部落腳北市科,爆紅台灣大街小巷。台北市議員曾獻瑩指出,這波新聞熱被詐團盯上,並發展成「蹭詐版」。他在總質詢中播放臉書廣告,質問是否為詐騙廣告?市長蔣萬安及在場首長都認為,是詐騙廣告無誤,市府將研議依消保法開罰,並要求臉書下架。

國民黨北市議員曾獻瑩連續兩天,在議場中播放有關黃仁勳臉書被盜用廣告,內容為黃仁勳講述AI起飛潛力,廣告還提及「名額有限、先到先得」。蔣萬安直覺反應說是詐騙,警察局長李西河等首長也異口同聲認同。

曾獻瑩表示,台北市今年1至4月已通報下架7千多則詐騙廣告,推估攔阻約新台幣52億。同時,台灣臉書公司未善盡其刊登過濾廣告責任。他指出,臉書台灣公司就在信義區,台北市是六都中可依法裁罰者,依法行政、責無旁貸。他還詢問,台北市政府是否願意幫市民提告及求償?

蔣萬安回應,已多次在治安會報要求相關局處積極研議,法務局去電台灣臉書查問,對方態度消極、撇清責任,後來行文去美國Meta公司,也沒有回復。

曾獻瑩要求,市府不能和中央數位部一樣,挑兩個小案罰一百萬就了事,應該依消保法開罰或一案一罰、可連續罰,才能構成壓力,讓臉書認真負起責任。蔣萬安說,臉書起初配合下架詐騙廣告,但最近幾次配合度下降;而且,都是委託律師事務所提出說明,市府無法接受。

蔣萬安強調,對詐騙深惡痛絕,要求臉書應遵守台灣法律和負起下架詐騙廣告責任。若不遵守,市府確實可依消保法開罰,一案可罰30萬元,若未改善可連續罰。曾獻瑩粗估,照此作為,一年可罰到20多億元。他認為,這筆錢可做為被詐騙者的急難救助基金。

黃仁勳被盜用肖像製成的詐騙廣告在臉書播出示意圖。(曾獻瑩提供)

台北市議員曾獻瑩(左)要求蔣萬安嚴懲臉書未經過濾刊登黃仁勳詐騙廣告的責任。(記者陳信宏 /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