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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陶煥昌 時間:2025-02-12 人氣:

台北市警烏龍辦案 媒體人驚險還清白

(台灣TB新聞網/記者陶煥昌)台北市警萬華分局傳出烏龍辦案,以不同序號的兩台銀行自動提款機(ATM)監視錄影帶,懷疑一名媒體高層主管是詐騙車手,兩度傳喚到案說明,當事人質疑ATM有誤,但其口供並未如實載入筆錄之中,事後警方查出有誤,由分局長董欣欣率隊向當事人致歉,昨(11)日再緊急對外說明。

不過,警方危機處理指向案發地華南銀行萬華分行,其提供了錯誤地點的ATM,以致偵辦方向錯誤。華南銀行聞訊,緊急發聲明稿澄清,指出接獲警方去函要求提供中國時報大樓ATM影像資料,但該行在當地僅設置一台ATM,即依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未料被警方後來解釋為「提供錯誤資料」。

據瞭解,萬華分局於去年底接獲165反詐騙專線派案,轄區艋舺大道一處華南銀行萬華分行ATM提款機,遭車手提領詐騙金額9萬元。警方過濾提領時段的監視器,並比對附近路口監視器影像,查出當事人「涉嫌重大」,隨即傳喚他到案。

當事人前往大理派出所應訊,一再澄清辯白並出示自己的工作證等,未料警方置之不理,並對當事人的供述未完全如實記載到筆錄裡,員警甚至直接問他:「加入詐騙集團多久?當車手提領現金分潤多少?」當事人才驚覺大事不妙,可能被誣指涉案。

當事人二度警訊時,深感事態嚴重,委任律師到場。警方也察覺全程有異,另向市刑大經濟組查問,市刑大重新向華南銀行調閱資料,才確認原先辦案比對的ATM,機台序號與真正的車手提款時間不同,確定冤枉好人,辦錯案了。

事後,萬華分局長董欣欣率同相關員警,登門當面道歉。當事人險遭羅織入罪,差點被移送法辦,百口莫辯,求訴無門。直到警方後來取得正確ATM的序號,比對犯案時段和被拍下的錄影畫面,逮獲一名43歲洪姓車手,當事人才算鬆了一口氣。未料全案告終,又演變成警方與銀行各說各話尷尬場面。

台北市警萬華分局(取自萬華分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