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TB新聞網
新聞首頁 > 全民專欄 > 〔愛誠園散記54〕登載〔警學叢刊〕的作品(六)
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3-03-01 人氣:

〔愛誠園散記54〕登載〔警學叢刊〕的作品(六)

(全民專欄/陳天授)二、硬式威權政經體制警察角色的政經分析(1950-1975)

1950年3月1日,蔣中正以中國國民黨總裁復行總統職務,標榜「一年準備,兩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的號召,冀望在非常短的期間內能夠打回大陸,為了達成目標,以動員戡亂體制,展開在台灣的建設,直到在1975年過世。

(一)戡亂體制與計劃性自由經濟

在政治上。蔣中正總統最先為鞏固領導中心,遂進行國民黨的改造,確定「革命民主」的政黨屬性,和建構「以黨領政」、「以黨治軍警」的「革命民主」體制。雖然遭致胡適、雷震等人在「自由中國」雜誌的強烈言論批評,但隨著國民黨組織的整頓與改組,並建構對政、軍、警、情治、學校,及社團等機關的一元化領導。

正如制度經濟學者諾斯(Douglass C. North, 1920-2015,如附照片)指出,一個政經體制是由彼此間具有特殊關係的一套複雜的制度所構成的,憲法是這種體制最根本的組織限制。蔣中正總統依憲法賦予權力,主張代表全中國的正統政權,雖然地區僅限於台、澎、金、馬,但在政府的組織結構上,仍意涵維持整個中國大陸的中央體制。

1960年,更為因應總統於任期即將屆滿而不能再連任的壓力,國民大會以增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以維護中華民國法統於不墬的方式,總統任期不受連任次數的限制,立委、監委及國大代表任期亦分別依據大法官解釋函,與適用憲法第28條的條文,形成罕見的「萬年國會」。

硬式威權政經體制是以發展政治力為主軸,特別是以「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及「戒嚴令」等法令,箝制人民的言論、集會、結社、出版,及新聞等自由。

雖有台大教授彭明敏、魏廷朝、謝聰敏等人撰擬「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及「文星」雜誌激起「西化」與「傳統」的思想論戰,惟上述不論是政治性的反對運動,或是學術性的爭取言論自由,基本上都只是「孤星式」的抗爭活動。政府開放基層的地方性選舉,反對人士也都只是在有限度的環境下,滿足參政的冀望與企圖。

1969年,政府為解決大陸選出的中央民意代表日漸老化、凋零的問題,以免造成延續法統的危機,特別辦理補選。反對人士由於未能凝聚成有組織的力量,這些零星、局部的突破,對於挑戰硬式威權政經體制的權力結構成效非常有限。

在經濟上。1951年,政府實施「計畫性的自由經濟」,避免稀有資源的不當分配,以及有效運用美援。台灣原可供外銷的農產品米、香蕉與鳳梨等,已因日本與大陸市場的流失而無法獲得利潤;加上大量軍民自大陸遷來,消費增加,可供外銷之產品數量減少;初萌芽的一些勞力密集的農工產品,又受制於日貨競爭,政府採行進口替代及出口擴張的管制策略。

進口替代管制策略,是以自製非耐久性消費品代替進口貨,一方面可以節省外匯,另一方面可以保護幼稚工業。政府採取複式匯率,徵收額外進口稅;以高關稅管制進口項目,及外匯分配抑制消費性產品的進口;透過公營金融機構對進口替代業的優惠資金融通;確保原料供應,對棉紡織業,以「代紡代織」的管制,解決資金及原料問題,為輕工業發展奠下基礎。

出口擴張管制策略,是以1美元兌新台幣40元的單一匯率,並繼續簡化退稅手續、放寬退稅條件、放寬外銷低利貸款項目;實施「加速經濟發展方案」,建立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所和健全預算等;透過減免租稅方式獎勵投資,和加工出口區,吸引僑外投資人來台投資。

(二)延續維護政權為主的警察角色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 1884-1972)同意提供經濟及軍事援助中華民國,並派美軍第七艦隊協防台灣,及簽訂互訂共同防禦條約,台灣成為冷戰國際圍堵體系的一環。

1958年,雖然發生激烈的金門砲戰,但隨著緊張戰事的漸趨平息,逐漸弱化了警察戰時軍人角色的需要性與迫切性。政府轉而設立「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和實施勞保社會福利與安全制度,間接地提供支持社會生產的外部條件,警察角色隨著國家安全狀態的改變,而調整為重視傳輸福利與追求效率。

計劃性自由經濟是「以工業發展農業,以貿易培養工業」的保護性政策。雖然,出口擴張策略,已較進口替代策略時期較能擺脫直接的行政管制,但並不表示政府完全放鬆對市場機能或民間經濟活動的干預。然而,間接顯示警察在執行法律的角色上的比較能受到重視。

整體而言,警察在這階段雖逐漸有脫離戰時軍人角色的趨勢,但是兩岸安全仍充滿一觸即發緊張氣氛,政府繼續以戒嚴令、國家總動員法、懲治叛亂條例、動員時期匪諜檢肅條例、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非常時期人民團體法等有關法令,加強對於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的維護,仍然延續軍警政一體的結構,顯示在戰時軍人與國家安全上,警察角色的定位仍偏重以延續維護政權的角色為主。(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