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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3-03-02 人氣:

〔愛誠園散記55〕登載〔警學叢刊〕的作品(七)

(全民專欄/陳天授)三、軟式威權政經體制警察角色的政經分析(1975-88)

1975年4月,蔣中正總統過世,嚴家淦繼任總統,蔣經國續任行政院長,並被推舉為中國國民黨主席,實際掌握黨政大權。1978年,嚴家淦總統任期屆滿,推薦蔣經國繼任總統。

當時,台灣正面臨因為國際糧價、油價暴漲,企業生產成本巨幅上升,降低出口競爭力的挑戰;加上,退出聯合國及與美國斷交等國際因素,引發我國政府的正統性危機,致使民間投資意願低落,大量資金外流。危急的政經情勢迫使政府更意識到政經自主性的必要性。

為化解國內外政經危機,調整硬式威權政經體制的工作已刻不容緩,政府遂由原強調政治力發展為主軸的國家總體目標,改以發展經濟力為主軸的國家總體目標,顯現弱化硬式威權政經體制的現象,遂將蔣經國總統主政的這個階段,稱之為軟式威權政經體制。

(一)政經本土化與十大建設

在政治上。台灣內部長期以來,一直存在「國家認同」與「族群意識」,或是「本土」與「非本土」的爭議問題,尤其「台灣獨立」的訴求,近乎與台灣民主運動形影相隨。上述50、60年代,台灣雖出現「中國民主黨」的組黨,及「大學雜誌」強烈的政治改革訴求,處處撼動執政當局的威權體制,惟其活動仍囿於「革新保台」的「中國」體制內改革運動,基本上仍不脫傳統士大夫知識份子的論政或書生報國。(參閱拙作《台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三):自由主義與民主篇》),頁29-57)。

「台灣政論」創刊,由於主導者幾乎是由台灣本土精英組成,訴求主題已隱約可以看出較為鮮明的「台灣意識」。1977年,特別是地方選舉所引發的「中壢事件」,更激勵反對運動的激進抗爭,到了1979年「美麗島」雜誌創刊,不但突顯「台灣意識」,並且強烈主張「改革體制」的群眾激進抗爭路線,遂發生「美麗島事件」。

在面對國內新興團體要求改革的呼聲,政府深切了解到本土化策略乃是台灣永續生存與發展的關鍵,遂以修正「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方式,1972年、1975年完成自由地區第一、二次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1978年的第三次選舉,適逢美國與中共建交而延至1980年辦理,以後則依規定改選。

中央民代的開放增額選舉,不但擴大吸納地方派系人士及政治精英參與中央決策,也影響中央權力結構的組成與特質,由50年代的革命精英,經60年代的技術官僚,到70年代的本土化精英。

當時海外台灣獨立團體的呼應,對台灣體制改革運動顯示了民間社會已普遍從省籍權力分配、社會利益分配,及政經主體性等實際結構和意識型態層面,直接向威權體制挑戰。

1986年,民進黨的成立,接著「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動員戡亂時期人民集會遊行法」,及「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的陸續立法通過,將台灣政經體制的改變又推向一個新的境地。

在經濟上。為因應國際能源危機及國內通貨膨脹壓力,決議實施「穩定當前經濟措施」方案,從穩定物價、健全財政,及限建措施等來帶動經濟持續發展。尤其,在逐步推動國家建設的同時,由於經濟的快速成長,許多基礎設施已不敷需求,形成經濟發展的瓶頸;而且工業發展所需的基本原料日增,能源亦感不足,只能完全依賴進口。

政府以推動十大建設,因應當時惡劣政經環境的挑戰,及解決台灣經濟所面臨結構性的問題。政府希望維持引導市場的經濟政策,不但要帶動公營事業投資,更彌補私經濟部門投資與有效需求的不足,以減少台灣對外依賴的程度,並促使台灣產業從輕工業進入重工業階段,更藉由經濟層面的起死回生,連帶促使政治局勢穩定的效果。

(二)執行法律為主的警察角色

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美國斷交,這些接踵而至的外交挫折與衝擊。特別是國內發生「高雄事件」(或稱美麗島事件),成為國際人權與政治民主化程度關注的焦點,政府以軍法公開審理方式,強調警察打擊犯罪、維持秩序的執行法律角色。政府推動法治化,讓台灣政經體制順利過渡,硬式威權逐漸弱化為軟式威權政經體制,降低警察的戰時軍人角色。

同時,「國家賠償法」的實施,對於國民個人權益、自由,若因可歸咎於公務員或代表政府執行業務之公司的傷害,可以訴請國家賠償損失,有助於提高警察的公共服務角色。

整體而言,警察在這階段也能由以往偏重維護政權的角色逐漸調整為以維護秩序與打擊犯罪來執行法律角色為主。若以1981年為界,之前警察不僅有法規制定權,且依「違警罰法」,持有警察司法裁判權,以及在衛生、消防、工商、安全以及風俗等事務的行政權。

「違警罰法」實施的過程中,警察善盡公共服務的角色或許尚有未逮之處。但是,1985年,實施的檢肅流氓條例、1987年的取消戒嚴,及國安法、集遊法、人團法的相繼實施,相對強調警察維護社會秩序與打擊犯罪的法治功能,顯示警察角色的定位在這階段是以偏重執行法律的角色為主。(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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