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TB新聞網
新聞首頁 > 全民專欄 > 〔安齋四談21〕臺灣「以軍領警」治安史論述稿(二)
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4-05-21 人氣:

〔安齋四談21〕臺灣「以軍領警」治安史論述稿(二)

(全民專欄/陳天授)1947年2月28日,臺灣因警察查緝私菸,不幸爆發「二二八事件」,警備總司令部宣布臺北市臨時戒嚴,引發大陸人(外省籍)和臺灣人(本省籍)之間省籍和族群對立的治安議題。

當「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處理大綱〉,國府認為臺灣省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所提出的無理要求,有取消臺灣警備司令部,繳械武器由該會保管,並要求臺灣陸海軍皆由臺灣人充任,此種要求已踰越地方政治範圍,中央自不能承認,而且又有襲擊機關等不法行動相繼發生,故中央已決派軍隊赴臺,維持當地治安。

3月8日深夜,奉命來臺的整編第二十一師主力在基隆上岸,其後一個星期,暴力鎮壓,濫捕濫殺,隨即展開,有不少臺籍菁英份子以及基層百姓,在這個期間喪命,乃至中部地區組成的所謂「二七部隊」。17日,國府派遣國防部長白崇禧來臺並下令「禁止濫殺,公開審判」,軍警情治單位由此收斂,許多已判死刑犯人,得以免死,判徒刑者,或減刑,或釋放。

5月,因米價飛漲,學潮如排山倒海而來,「反飢餓」、「反迫害」的罷課請願運動洶湧,政府宣布〈維持治安臨時辦法〉。「二二八事件」後,國府撤換陳儀,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改由文人魏道明接任省府委員兼主席和臺灣省警備總司令,同時宣布結束戒嚴、廢止郵件檢查、重申新聞自由,並開始推動地方選舉。

「二二八事件」凸顯了國家機構對臺灣的統合在短期內算是成功,卻也導致之後治安事件的連連發生。諸如代表右翼勢力,以蔣渭川、廖進平等人於1946年4月7日成立「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的政治性團體;臺灣大學教授林茂生主張臺灣要有更多自主空間的組成「自治派」。

左翼勢力則以張志忠成立「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1948年春,廖文毅與謝雪紅等人組成的「臺灣再解放同盟」,乃至於1950年2月廖文毅、邱永漢等人組成的「臺灣民主獨立黨」,並隨後在東京組成的「臺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由廖文毅就任大統領等反對黨派的勢力。

在這權力移轉的過程中,國民黨政府順利地鞏固統治臺灣的基礎。1948年3月,蔣介石、李宗仁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屆總統、副總統,但為因應反共戰爭;5月,公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和修正公布實施《戒嚴法》,這政治結構凸顯「戡亂戒嚴」與「民主憲政」體制並行的正當性。

回溯1948年行憲之後,修正《戒嚴法》,將公布機關改為總統,且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遇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此外,接戰地域內軍事機關得自行審判或交法院審判之罪,包括「其他特別刑法之罪者」,擴大戒嚴司令官之權,得解散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限制或禁止人民之宗教活動有礙治安者,對於人民罷市罷工罷課及其他罷業得禁止及強制其回復原狀。

1949年1月,最後一次修正,將軍事機關得自行審判或交法院審判之罪擴大適用於警戒地域。依該《戒嚴法》的規定,〈戒嚴令〉之公布須經總統之宣告與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同時間,陳誠接任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彭孟緝為副總司令,蔣經國為臺灣省黨部主任委員(未到任),這是所謂「白色恐怖」時期的開端。

這期間臺灣發生的重大治安事件,包括:「四六事件」的發生於1949年3月19日晚上,臺大和師院兩名學生,共乘一輛腳踏車從士林回學校時遭警員取締,雙方起爭論,執勤警員被激怒動手打了學生。兩名學生分別回到宿舍,兩校的住校生大約400人集體包圍警員服務的第四分局,要求分局長出面解釋,分局長不在,正好督察長趕到處理,冒稱是分局長,學生不能接受,並請督察長到臺大宿舍前面廣場,等候分局長出面,但分局長始終未出現,學生開始隔天的罷課示威。嗣經臺北市警局承諾會要求警察改善處理違規事件的態度,示威學生才散去。

29日,臺北市許多大學生成立「學生聯盟」,以「結束內戰和平救國、爭取生存權、反飢餓反迫害」為口號遊行,晚間在臺大法學院舉行青年營火晚會。事後,臺灣省主席兼臺灣警備總司令陳誠擔心臺灣治安受到當時大陸學生與軍隊衝突的影響,於是下令清查學運主謀。

4月5日晚上,警備總部派人進入臺大、師院逮捕學生28人,引發警察和軍隊與師院學生的對峙;6日,警總下令強制逮捕學生200多名;8日,被捕學生有100多人由家長具保領回,有19名移送法辦。為表示為該事件負責,事後謝東閔辭去師院代理院長職務。這影響後來政府訂定〈戡亂建國教育實施綱要〉,加強三民主義等政治課程,和規定高中以上學校都須設軍訓室,這些措施都涉及與「四六事件」有關。

國府為穩定臺灣治安,展開全面性的實施戶口總普查,並自5月20日起全省宣佈戒嚴,對投共、擾亂治安、金融及煽動罷工罷課罷市等份子皆依《動員戡亂時期懲治叛亂條例》處以重刑,以遏止共產黨在臺灣蔓延的勢力,同時,為因應中共一再高喊「武力解放臺灣」。

1949年8月,陳誠被任命管轄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的東南軍政長官,並決定成立臺灣防衛司令部,任命孫立人為防衛司令官。9月,更透過改組臺灣省警備總部後的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派彭孟緝為司令,加強入境臺灣檢查,嚴格取締縱火的破壞社會秩序行為,舉發與肅清中共間諜,禁止與中共地區的電信往來等措施。12月,院會決議改組臺灣省政府,陳誠免兼臺灣省主席,改由吳國楨擔任。

換言之,1949年5月1日,臺灣省實施戒嚴,舉行的戶口總檢,全省違檢被拘留者1,500餘人;5月27日臺灣省警備總部根據〈戒嚴令〉制定〈防止非法的集會、結社、遊行、請願、罷課、罷工、罷市、罷業等規定實施辦法〉和〈新聞、雜誌、圖書的管理辦法〉,以有效維護社會治安,確實掌控臺灣,以致引來政府被批評不民主、不重視人權。

同時,為了徹底避開臺灣受到大陸緊張情勢的影響,臺灣省主席兼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還特別採取三項措施:第一、在大陸上的銀行,一律不准在臺灣復業,以免擾亂金融;第二、在大陸上公私立大學,一律不准在臺灣復校,以避免學潮;第三、在大陸上的報紙,除了南京「中央日報」以外,一律不准在臺灣復刊,以避免混淆視聽。此外,從高雄或基隆登陸的軍隊,一律按實際人數加以收編,不得帶武器上岸,以避免影響臺灣治安。

11月,李宗仁稱病出國治療,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及國大代表先後聯電蔣介石復行總統職權,同時促請李氏返國;12月,國府中央撤退到臺北。

法華暨孔雀明王經法會
重閣講堂長老悟空法師悲智菩提心花蓮祈福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