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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新聞部 時間:2015-07-30 人氣:

台中市補助影視業者取景拍片 27日起開始徵件

(台灣TB新聞網)為行銷城市形象並鼓勵影視業者來台中拍片取景,台中市新聞局今年共編列三千萬元預算,補助影視業者拍片。下週起開放第二次徵件,申請日期自七月二十七日起至八月十日止,各種類型影片均能申請補助,包含電影劇情片、電視連續劇、紀錄片、電視電影、動畫等,新聞局歡迎影視業者踴躍申請。

台中市新聞局指出,台中近年補助了藝術與商業票房兼具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與國際大導演李安共享奧斯卡金像獎的榮譽,並與知名導演蔡明亮結下緣分,其作品「郊遊」主場景即在台中舊糖廠拍攝完成。其他膾炙人口的好片,如電視連續劇「親愛的,我愛上別人了」、「愛的生存之道」、電影「KANO」、「痞子英雄2」,以及近期上映的「風中家族」等,也都在台中市留下美麗的影像。

由於台中幅員遼闊,可供拍片場景及資源相當豐富且多元;加上氣候晴朗溫暖,相較於北部、南部,更是適合拍片。台中市新聞局希望透過影視作品與城市行銷之結合,加強城市行銷,並持續提供協助拍片,形塑友善影視環境。

台中市新聞局表示,有意申請補助的影視業者,須填具申請書、製作企劃書、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外國電影片製作業者應檢附核准來台製作電影片之證明文件)、影片劇本、影片中台中元素及城市意象的呈現、影片公開播映及發行計畫、過去實績說明、對台中市城市意象推廣的效益評估及回饋計畫,並請於八月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遞件送達台中市政府新聞局新聞行政科。

這次的補助案將委由台中市政府影視委員進行二階段審查,第一階段審核通過者,才會送影視委員會進行第二階段審查;補助對象及額度則於第二階段審查後才核定,相關申請辦法詳見台中市新聞局網站影視補助及協拍專區「台中市政府新聞局104年度第二次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申請須知」,或逕洽新聞局新聞行政科鄞先生(04-2228-9111分機15113)。

台中市補助影視業者取景拍片 27日起開始徵件

▲台中市補助影視業者取景拍片 27日起開始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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