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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3-01-13 人氣:

〔愛誠園散記29〕台灣警察法制史繫年紀要(下)

(全民專欄/陳天授)(續上)二、國府法制戒嚴與解嚴治安(1945-2011)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在台北設置台灣省長官公署及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前進指揮所。陳儀任台灣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歸軍事委員會指揮。「台灣省省轄市警察局組織暫行規程」、「台灣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警察大隊組織規程」。胡福相任台灣省警務處處長(1945~1947)。「台灣省警察訓練組織規程」,台灣省警察訓練所成立。

1946年:「內政部警察總署組織法」,唐縱任警察總署長。「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組織規程」、「台灣省各縣警察機關組織規程」、「台灣省漢奸總檢舉規則」。

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二二八事件。撤銷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台灣省政府,彭孟缉任全省警備司令部總司令。全國總動員。「戶口普查法」。「省警保處組織條例」,王民寧任警務處長(1947~1948)。

1948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戒嚴法」。陳誠任台灣省主席。胡國振任警務處長(1948~1949)。台灣省警察訓練所改為台灣省警察學校。

1949年:王成章任警務處長(1949.2~1950.4)。「台灣省戒嚴令」。「動員戡亂時期懲治叛亂條例」。國府遷台。內政部警察總署縮編為警政司。「台灣省警務處戒嚴時期維持治安緊急措施方案」。台灣省警務處及保警總隊改隸保安司令部建置,彭孟緝為司令,保安司令部之警務處及保安總隊改隸省政府,吳國楨主席兼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總司令。「警民導報」創刊。

1950年:蔣介石復行視事,陳誠任行政院長。「台灣戰時警察工作綱領」。陶一珊任警務處長(1950.4~1953.6)。

1951年:「共匪及附匪份子自首辦法」及「檢肅匪諜獎勵辦法」。

1952年:「國家總動員計畫綱領」。

1953年:省主席俞鴻鈞兼任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總司令。「警察法」,「警察總署」改為內政部警政司。陳仙洲任警務處長(1953.6~1955.12)。

1954年:省主席嚴家淦兼任省保安司令部總司令。警察廣播電台開播。中央警官學校在台復校,樂幹任校長,兼台灣省警察學校校長。

1955年:「台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台灣省警務處戰時指揮所設置辦法」。

1956年:樂幹任警務處長(1955.12~1957.5)。「警察法實施細則」。趙龍文任中央警官學校校長、兼省警察學校校長。

1957年:省主席周至柔兼省保安司令部總司令。「劉自然事件」,台北衛戌司令黃珍吾、憲兵司令劉煒、警務處長樂幹遭撤職。郭永接任警務處長(1957.5~1962.8)。「戡亂時期台灣地區入出境管理辦法」。

1958年:台北衛戌總部、台灣防衛總部、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及民防司令部合編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黃鎮球出任總司令兼台灣軍管區司令(1958.6~1958.7)。

1959年:黃杰任警總總司令兼台灣軍管區司令(1958.7~1962.11)。「台灣省各警察機關組織規程及員額編制案」。

1960年:「戡亂時期台灣地區出入境管理辦法」。「警察教育條例」。

1961年:台灣省警察廣播電台段承愈任台長。

1962年:陳大慶任警總總司令兼台灣軍管區司令(1962.11~1967.7)。「台灣省戒嚴時期戶口臨時檢查實施辦法」。張國疆接任省警務處長。

1963年:「保安處分執行法」。「台灣省各縣市警察局組織規程及員額編製表」。

1964年:周中峯任省警務處長。「警政四年計畫」。

1965年:省警務處長周中峯兼任台灣省警察學校校長。「戒嚴時期台灣省山地管制辦法」。「警民導報」與「親民」半月刊合併為「警光雜誌」。

1966年:梅可望任中央官校校長。

1967年:劉玉章任警總總司令兼台灣軍管區司令(1967.7~1970.7)。省警務處副處長黃對墀代理省警務處處長。

1968年:「台灣省戶警聯繫辦法」。羅揚鞭任省警務處長兼北市警察局長。

1970年:尹俊任警總總司令兼台灣軍管區司令(1970.7~1975.4)。

1971年:「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

1972年:警政司擴充為「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署長周菊村兼任台灣省警務處長、台灣省警察學校校長。出入境管制從主管機關台灣警備司令部改制為「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修正「中央警官學校組織條例」。

1973年:「戡亂時期台灣地區戶政改進辦法」,推行「戶警合一」。「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暫行組織規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成立。

1975年:鄭為元任警總總司令兼台灣軍管區司令(1975.4~1978.7)。「流動人口登記辦法」。

1976年:孔令晟任警政署長。

1978年:汪敬熙任警總總司令兼台灣軍管區司令(1978.7~1981.12)。「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改進警政工作方案(第一階段)」,推動警政現代化。每年六月十五日為「警察節」。

1979年:成立「內政部警政署公路警察局」。成立空中警察隊。

1980年:何恩廷任警政署長。「改進警政工作方案(第二階段)」。

1981年:陳守山任警總總司令兼台灣軍管區司令(1981.12~1989.12)。

1982年:「改進警政工作方案(第三階段)」。修正「警察勤務規劃」為「警察勤務規範」。

1983年:「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1984年:羅張任警政署長。「一清專案」。

1985年:「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後修改為「檢肅流氓條例」。修正「警械使用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五年警政建設方案」。

1986年:「警察教育條例」。

1987年:北市警察局長顏世錫調任中央警官學校校長。廢止「戒嚴令」,改以「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修正為「國家安全法」。解嚴後,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所掌理之機場、港口、安檢工作及集會遊行主管機關由警政署接掌。國防部掌理之漁船民編組、漁民教育、漁民法紀等工作,移警政署接辦。「台灣地區人民出境轉往大陸探親規定」。

1988年:蔣經國過世,李登輝就任總統。「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修正為「集會遊行法」。

1989年:周仲南任警總總司令兼台灣軍管區司令(1989.12~1992.8)。

1990年:「後續警政建設方案」。莊亨岱任警政署長。

1991年: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廢止「違警罰法」,新定「社會秩序維護法」。

1992年:「刑法第一百條修正案」。戶口業務「除警察化」。裁撤「警備總部」。

1993年:連戰組閣。盧毓鈞任警政署長。「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組織條例」。「國安法」、「國安局組織法」。

1994年:「省縣自治法」及「直轄市自治法」。「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織條例」。

1995年:顏世錫任警政署長(1995~1996)。「治平專案」。成立「內政部消防署」。「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中央警官學校更名中央警察大學。

1996年:姚高橋任警政署長(1996~1997)。「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組織條例」。

1997年:「白曉燕命案」,警政署長姚高橋請辭。丁原進任警政署長(1997~2000)。省警務處更名為「台灣省政府警政廳」。

1998年:「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1999年:「入出國移民法」。「台灣省政府警政廳」併入「內政部警政署」。

2000年:「警政再造方案」。「海岸巡防法」,海巡署成立,姚高橋擔任署長。王進旺任警政署長(2000~2003)。「金門協議書」。

2001年:「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組織條例」、「內政部警政署台灣保安警察總隊組織條例」、「內政部警政署港務警察局組織通則」、「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組織條例」、「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台組織條例」、「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組織條例」、「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組織條例」。

2002年:廢止「懲治盜匪條例」。

2003年:「警察職權行使法」。張四良任警政署長(2003~2004)。

2004年:謝銀黨任警政署長(2004~2006)。

2006年:成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侯友宜任警政署長(2006~2008)。

2007年:「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

2008年:王卓鈞任警政署署長(2008~2015)。

2009年:廢止「檢肅流氓條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2011年:「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違憲的「罰娼不罰嫖」,規定各縣市可設立性專區,但在性專區外娼嫖皆罰。

2013年,我的這場「台灣警察法制歷史的省察」講演,促成了我整理完成這篇〈台灣警察法制史繫年紀要〉。在這裡,我是最要感謝台南市警局法制室楊主任,他說閱讀了我的《台灣治安制度史》之後,主動邀約我南下的,讓我更應該謝謝他了。(作者現任台北城市大學榮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