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TB新聞網
新聞首頁 > 全民專欄 > 〔愛誠園散記42〕台灣警政發展史綱(十三)
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3-02-08 人氣:

〔愛誠園散記42〕台灣警政發展史綱(十三)

(全民專欄/陳天授)1992年,警備總部的裁撤,另成立海岸巡防司令部。2000年,依據「海巡法」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軍管與海巡的分置政策,正式確立軍警的分立。2005年,更因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組織法」的通過,其相關警察法制與業務的調整,諸如消防、水上、移民、外事、保安等也都朝向「除警察制服化」調整。

2009年6月,實施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源於1996年「國家發展會議」決議達成「提升行政效率,加速推動政府再造,建立『小而能』的新政府」、「檢討並簡化政府層級,落實分層負責,縮短行政程序」、「明確規定中央與地方政府之權責區分」、「調整精簡省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並成立委員會完成規劃及執行,同時自下屆起凍結省自治選舉」等共識。

在歷經成立「政府再造推動委員會」與「政府再造諮詢委員會」,從「組織再造」、「人力及服務」與「法制再造」等三方面,進行全面性政府再造工程,其中亦涉及警政發展的相關業務,包括研議多時的警大與警專是否併校議題。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依「政府再造」改名進行「政府改造」。2004年,完成「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2008年,部分條文修正通過有關增列警察及檢調排除適用之特別規定。

2009年,完成「行政院組織法」,和實施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其中第九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如站台、拜票、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等高度政治性活動,而被批評箝制講學自由及剝奪政治權力等違反人權的質疑。亦即言論自由受到憲法保障,不得立法侵犯。警察屬公務體系,警察專業化得以進一步落實。

警政發展的法治化,隨著軍隊國家化和民主法治化而落實,而國家民主法治化的其中一項重要元素,就是貫徹台灣地方自治的實施。地方警察預算歸屬地方政府作業、地方警察首長人事的改採尊重地方首長職權,和考量地方治安的需要,這有助於警察專業化和法治化的發展。

警政發展在保障人權方面,不但將沿用多年的戶警合一措施改採取戶警分立制,至於戶口查察的作法,也改保護資訊隱私或自決權的家戶訪查方式來進行。1985年7月,公佈施行的「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在歷經1992年與1996年的修正,2009年,正式廢止爭議多年的「檢肅流氓條例」,對於人民權利的保障更確實。

2009年5月14日,馬英九總統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國際公約」),同時堅持「徹底揮別非法監聽」,要求情治機關確實遵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相關規定。警政署亦於同年10月1日起,要求警察單位作筆錄不再按捺指紋,以示尊重人權。

民主法治化讓警政發展的專業執法功能得以發揮,真正實現警察法治化是為保障人權執法,遂行警察權的人權保障與治安任務的雙重目標。2012年10月,開始實施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更是政府為保障基本人權的警察法治化具體作為。

寫到這裡,驚聞噩耗日前相繼去世的星雲法師、中研院院士朱雲漢。讓我回憶起:1971年,大一暑假我上佛光山夏令營,聽星雲大師講授《釋迦摩尼傳》,這是我人生正式接觸佛法的開始,初步了解星雲大師所提倡的「人間佛法」,從人的生活裡共行菩薩道,是人道主義的實踐者。

夏令營結束下山之後,我回到輔大校園,輔大是天主教辦的大學,我的老師有神父、修女,而我從小在家裡接觸的是觀世音菩薩、海神媽祖、清水祖師等民間信仰。多年來的生活體驗與感受,讓我深深理解「萬教歸宗」、「儒釋道」的生命意涵。

朱雲漢是中央研究院士,也是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我曾在工作上與他有多次的聯繫,我對他的認識,為人謙冲,學有專精。朱雲漢教授對國際政治經濟與兩岸議題,不但深入研究,且有獨到的見解,並發表於各報刊雜誌。

1990年代,解嚴後的國民黨中央,在推動國內政黨政治發展的一段時間,我曾邀請朱雲漢教授幫忙撰寫英文的介紹有關國內政治民主化與政黨政治等方面的文章。當時有關政府體制與警政有關法令的修訂,都需要藉助於政黨的溝通,讓立法院許多的法案能夠順利通過。

我在《警大雙月刊》184期(照片如附)曾發表〈戒嚴與解嚴的治安議題—從兩張歷史照片說起〉,記述了解嚴之後,針對當時有關重大治安法令或修正要通過之前的政黨溝通,有次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洪玉欽與民進黨主席黃信介會面的舉行政黨協商,我有幸見證了國家體制民主化的警政發展。(續)

-->